继承法司法解释(继承法司法解释52条的理解)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公司法定代表人突然去世,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其股权如何处置?

章程有规定依据章程规定解决,无具体规定应当经过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

具体分析:

1、如果是资合性的股份有限公司,那么法定继承人具有股东身份;如果是具有人合性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法定继承人只有该部分股份的财产权,但不具备正式股东身份。

2、无论该法定继承人是否具备正式股东身份,单方面放弃或出具《股份自愿无偿放弃声明》无效,必须由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

3、即便经过公司股东会商议,认定法定继承人的弃权行为,该部分股份依然需要进行认购和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请注意公司章程是否有其他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有其他规定,则可以按公司章程办理。”

继承法司法解释》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中国在1980年,法院处理继承案件时,用什么作为法律依据?

现行继承法在1985年10月1日施行,在此之前继承关系适用的是1950年的《婚姻法》第12条、第14条的规定以及上位法1954年《宪法》第12条。1963年8月第一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文件《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几个问题的意见》的“六、继承问题”中规定:“处理继承纠纷,应根据宪法和婚姻法的规定,本着保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同时又要提倡互相扶助和抚养的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同时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遗产的分配、遗嘱的有效条件、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死者遗留债务的清偿、寡妇有带产再婚的权利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至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一直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的《继承法》。有关继承关系的法律调整主要以1950年《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该法第12、14条分别规定:“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为指导继承法律的适用,有关部门就继承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作了许多批示和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在1963年8月第一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文件《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几个问题的意见》的“六、继承问题”中规定:“处理继承纠纷,应根据宪法和婚姻法的规定,本着保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同时又要提倡互相扶助和抚养的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同时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遗产的分配、遗嘱的有效条件、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死者遗留债务的清偿、寡妇有带产再婚的权利等问题。

继承法司法解释第13条中应当予以照顾是不是应当多分

狭义的理解是这样,但不局限于多分,也包含同等条件下分配增值潜力高的不动产、证券、艺术品等……

继承法司法解释(继承法司法解释52条的理解)

关于第14条,进来看详细的.

除了继承人以外,哪些人可以分得遗产?

问:我与周老太太是邻居关系。长期以来,两家的关系一直不错。由于她的儿女均在外地,所以近10年来一直由我为她代购油盐、大米、鱼肉、蔬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还常陪她上医院看病,替她排队挂号、取药,特别是在她生前最后一次住院的4个多月里,我一直陪伴着她,服侍她,还经常为她买水果或者煮些她喜欢吃的菜肴。直至上个月,周老太太终因病情突然恶化去世后,我还协同她的儿女一起料理她的后事。据我所知,周老太太遗下一套两室产权房、数万元现金和若干有价物品。我过去为周老太太所做的一切,包括前前后后为她花了一些钱,尽管不是为了贪图什么,但是听说法律有规定,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以适当分得周老太太的部分遗产。请问,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

延长路林××

答: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是法定继承。你显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继承法》第14条又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遗产。”这里说的继承人以外的两种人,可以是侄儿、叔伯、姨舅、外甥等远亲属,也可以是邻居、同事、朋友。你属于对周老太太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人,要求适当分得部分遗产,完全是合理、合法的。我的看法是,你可以在周老太太的遗产没有被继承之前,向她的儿女提出要求适当分得部分遗产的主张,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尚之

解放日报·解放周末2002年7月26日

各位朋友:

你们好!今天有一个案例是关于祖遗房产纠纷方面的,请求给予法律方面解答,谢谢!

案例:黄小东(男)与李秀娟(女)一九四六年结婚,一九四八年生一女叫黄桂花,在一九五三年李秀娟向黄小东提出离婚,至今没有留下任何法律文书,离婚后不久,黄小东去了黑龙江东海煤矿。一九六零年在煤矿与付桂茹结婚,付某带来四个孩子(一男三女)。一九六五年又生一女儿叫黄红。黄小东八四年在黑龙江病逝。黄小东老家祖遗有楼屋一间半,黄小明(黄小东的弟弟)长期借住着这些房屋。黄小东与女儿黄桂花五十多年来始终没来住过。当时黄小东与李秀娟离婚时,女儿归女方抚养。后来时间不长,李秀娟在当地改嫁了。今年,政府要开发要占用黄小东祖遗下来的房基地,并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为此,李秀娟、黄桂花与黄小明(黄小东弟弟)之间发生了一场房产权属纠纷案,在法院审理此案过程中,黄小东的前妻李秀娟拿出来一份在一九五三年房屋土地产权登记证(产权所有证),在证上写有黄小东、李秀娟、黄桂花三个人的名字。黄小明(黄小东弟弟)因原来房子年久失修,后来在原来宅基上又翻盖了新房,并领取了黄集建(92)字第****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审理此案中,黄小明(黄小东弟弟)一看自己没有任何希望,便讲出了远在黑龙江的嫂子和侄子、侄女等六人都享有继承权,后来法院就给黄小东原单位去信联系,了解黄小东家庭以及子女情况。原单位给法院出了有关黄小东情况的证明。法院初步裁定黄小东、李秀娟和女儿黄桂花各得祖遗房产补偿的1/3,这样,黄小东的现任妻子付桂茹和五个子女共同继承黄小东分得的那一份。

问:1、法院这样分割裁定对吗?

2、李秀娟离婚后又再婚时隔五十年后来分财产对吗?

3、付桂茹(黄小东现任妻子)依照法律应分得多少?

谢谢!

;bbsid=3844pageNum=17

本是同根生 为财而相煎

——————————————————————————–

[案情]:

茅子是启东市吕四港镇的一位退休工人。共有三女一子,即茅甲(女)、茅乙(女)、茅丙(女)、茅丁(男)。四子女均已成家。

1979年5月,茅子从天津市某钢铁厂退休回家,在自己的三间房屋内与老伴居住,老俩口相依为命。1983年7月,茅子之妻不幸因病去世。2002年9月6日,茅丁知晓父亲年老多病,不便独自生活,即将其接到自己家里共同生活。2003年10月2日,茅丁到当地银行取走了在茅子名下的退休工资6500元;同月17日,茅丁又以同样方式取走了26000元;同月28日,又取走10000元。至此,茅丁前后取走茅子的收入共计42500元。2004年7月9日,茅子病逝。茅丁在未通知三姐妹到场的情况下一人独自料理了其父茅子的丧事,为此花去费用7200元。2004年8月10日,三姐妹得悉其父病故且父亲的遗产全被茅丁侵吞的情况后,在与茅丁协商无效的情况下遂以原告的身份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继承诉讼,要求依法继承父亲茅子的遗产,并责令被告赔礼道歉。茅丁则在答辩中提出,原告在诉状中所称被告在2003年10月28日从银行取走的10000元不是事实,其在银行取走的只有100元,取款单上填10000元纯系银行职员把开户100元误操作为10000元后为平帐而采取的做帐方式,实际被告只提取100元。被告并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予以了证实。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继承权男女平等,三原告与被告对其父亲茅子的遗产均享有继承的权利。本案中被告在被继承人茅子患病期间承担了较多的义务,故在遗产分配时可以适当照顾。被继承人茅子的配偶已于1983年7月病故,原、被告均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继承,故茅子配偶的遗产应属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原、被告共同继承。三原告诉称因被告在茅子死亡时未尽通知义务而要求被告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因无法律依据,法庭不予支持。关于2003年10月28日被告在银行以茅子名义开户后又取走9900元的情况,经庭审质证,因三原告的诉称与事实不符,法庭不予采信。法庭遂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一、三原告共同继承座落在启东市吕四港镇某村属被继承人茅子所有的房屋东头两间,被告茅丁继承西头房屋一间。二、被告茅丁为被继承人茅子丧葬期间所化费用7200元,由三原告及被告各负担1800元。三、在被告茅丁处属被继承人的积蓄32600元,由三原告各继承7500元,余款由被告继承。本案受理费3060元,由三原告负担2200元,被告负担860元。

[评析]

通过对本案案情的介绍,可以看出有这几个问题值得探讨。1、什么是遗产?2、继承何时发生并按何规则处理?3、哪些人有继承权?4、在多子女的情况下,当老人年老时的生活主要由一个子女料理时其遗产是否全部归该子女享有?

1、什么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2、继承何时发生并按何规则处理?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哪些人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死者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即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作一顺序继承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4、在多子女的情况下,当老人年老时的生活主要由一个子女料理时其遗产是否全部归该子女享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本案茅丁虽对其父茅子尽了赡养扶助的义务,如:茅子晚年在其身边吃住,生活由其照顾,甚至茅子的丧事也由茅丁料理。但这并不是说,茅丁就享有全部继承茅子遗产的权利。因为,茅甲(女)、茅乙(女)、茅丙(女)也系茅子的子女,因婚姻方面的原因而居住在夫家,且离茅子的住所较远,来往并不方便,但平时,她们也能对茅子尽了一定的义务,不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条件。至于茅丁因对茅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说是与茅子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来源:启东市人民法院 作者:陆建辉 袁静飞

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怎么处理?

对无人继承的遗产,如果死者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或者无业城镇居民,其遗产权归国家的所有;如果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集体所有;如果是个体劳动者,原则上也收归国有。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1条如何适用

你说的这个规定是最高法院1985年的司法解释。而当时的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八十条是这样的内容:第一百八十条 被执行人被执行的财产,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 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工资、生活费;

(二)国家税收;

(三)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贷款;

(四)其他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申请人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这样你就明白了。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72699.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5日 19:18:19
下一篇 2025年3月15日 19:18:35

相关推荐

  • 刑法256条(刑法256条司法解释)

    刑法256条是什么 第二百五十六条 【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六条详细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六跳是对诈骗罪的刑罚。 《刑…

    2025年4月2日
    300
  • 自首的司法解释(自首的司法解释出台了几个)

    两高关于自首的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

    2025年3月31日
    400
  • 挪用公款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2016)

    对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一、对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

    2025年3月31日
    700
  • 司法解释大全(司法解释大全全部看了一遍)

    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大全怎么样 还是挺不错的 1、该解释属于司法解释的权威,该书收录相关法律文件,并且清理修改现行的法律标准文本。 2、内容全面,在该解释中收集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对于答复对于的实际运用也有着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3、实用性强,可以根据文件的拼音顺序索引。 备注:收录明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09年8月27日) 中华…

    2025年3月31日
    500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婚姻法司法解释新)

    新的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全文谁给复制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

    2025年3月31日
    500
  • 合同法全文下载(合同法司法解释全文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txt全集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txt全集小说附件已上传到百度网盘,点击免费下载: 需要别的再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pdf下载在线阅读全文,求百度网盘云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pdf下载在线阅读 链接: 提取码:e8yu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年份:006-9 页数:169 内容简介: …

    2025年3月31日
    400
  • 公司法司法解释(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全文)

    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第二条 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

    2025年3月31日
    600
  • 刑法修正案八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八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对于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依法应当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认为确有必要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管制期间或者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或者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犯罪分子在管制期间或者缓刑考验期…

    2025年3月31日
    300
  • 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2017)

    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什么时候发布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2号 )于2006年12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2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1】 《解释》共19条,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傍名牌”、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

    2025年3月31日
    500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全文) 婚姻法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法释〔2011〕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

    2025年3月31日
    400
  • 劳动合同法第82条(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司法解释)

    劳动法第82条解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读: 形成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

    2025年3月31日
    400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还有效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起施行) 法释〔2011〕18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

    2025年3月31日
    300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508条)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 一、管辖 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

    2025年3月31日
    300
  • 盗窃罪司法解释(盗窃罪司法解释2018)

    盗窃罪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 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盗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

    2025年3月31日
    300
  • 律师法全文2021(律师法全文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

    2025年3月31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