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监外执行和缓刑是什么意思)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监外执行和缓刑有什么区别

缓刑 与 监外执行 有4点不同: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 有期徒刑 和 拘役 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 保外就医 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 刑罚 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 监外执行的条件 一经消失,即应收监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 法规 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以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监外执行和缓刑是什么意思)

如何区分缓刑和监外执行

缓刑与监外执行有4点不同: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以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监狱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有:

1、监狱执行适用于已决犯,缓刑适用于未决犯;

2、监狱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监狱执行适用的条件是不一样的,一般适用于不符合关押的罪犯,缓刑适用条件主要看犯罪分子是否存在悔改的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缓刑和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缓刑与监外执行有4点不同: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以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

缓刑与监外执行有以下几点不同: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

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

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

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怎么区别监外执行和缓刑

监外执行与缓刑都是在非监狱、拘留所等场所执行刑罚的措施,但不可混为一谈。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妇女怀孕或者需要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缓刑称暂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总结起来有四点不同: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之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69564.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5日 15:51:55
下一篇 2025年3月15日 15:52:20

相关推荐

  • 自由贸易区是什么意思(自由贸易区和贸易区的区别)

    自贸区是什么意思 自贸区(自由贸易区)是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成员国相互彻底取消商品贸易中的关税和数量限制,使商品在各成员国之间可以自由流动。但是,各成员国仍保持自己对来自非成员国进口商品的限制政策。 有的自由贸易区只对部分商品实行自由贸易,如“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内的自由贸易商品只限于工业品,而不包括农产品。这种自由贸易区被称为“工业自由贸易区”。 有的自由贸…

    2025年3月15日
    100
  • 辨认笔录(辨认笔录是什么意思)

    请问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要求是怎样的 辨认笔录一直当做证据使用,但它属于法定证据形式的哪一种一直不明确。 刑事案件中对辨认笔录的要求,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 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3、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4、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

    2025年3月15日
    200
  • 单独二胎最新消息(单独二胎最新消息是什么)

    再婚单独二胎生育政策规定 再婚夫妻双方需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生育二胎呢,再婚单独二胎的生育政策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再婚单独二胎生育政策: 1、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2、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3、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根据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育二胎…

    2025年3月15日
    200
  • 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什么人可以是遗嘱执行人)

    什么是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 是指有权按照 遗嘱 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 法定继承人 ,则该 继承人 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 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 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 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

    2025年3月15日
    200
  • 钓鱼执法是什么意思(执法钓鱼是啥意思)

    什么是钓鱼执法? 一、钓鱼执法是什么意思? 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国家当然不应该惩罚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如果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诱发严重社会问题。钓鱼执法是政德摧毁道德的必然表现。 二、…

    2025年3月15日
    200
  • 集资房是什么意思(集资房是什么意思,可以买吗?)

    房产证上写的是全资集资房是什么意思 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而一般情况下,只要手续齐全,按照规定可以顺利办理房产证。 说白了就是房改房,但是可能要比商品房多全款1%的土地出让金。其它税都一样。补叫土地出让金后就出的证就是商…

    2025年3月15日
    200
  • 纳税人编码是什么(纳税人编号是什么意思)

    国税纳税编码是什么? 问题一:国税编号是什么 纳税人识别号 和身份证的作用相同 问题二:国税编码和地税编码一样吗?? 1,国税和地税纳税编码不一样,但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号码相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国、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号为同一个,即:个体为纳税人的身份证号。企业为:行政区划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3,国税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

    2025年3月15日
    200
  • 证明的书写格式(证明的书写格式是什么)

    证明的格式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证明吧,证明是我们经常用到的应用文体。一起来参考证明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证明的格式,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证明的格式1 XXX同志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任职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离职证明格式《原单位离职证明格式》…

    2025年3月15日
    200
  • 存款准备金利率(存款准备金利率是什么意思)

    2021年存款准备金利率 超额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减去法定存款准备金后的剩余部分,是商业银行随时可以调度、使用的资金头寸。超额存款准备金率是这个剩余部分与存款准备金之间的比例。2021年最新的存款利率仍然参照央行的基准利率,各大银行在此基准利率上浮动程度有所区别。以下是央行的存款利率: 活期存款:0.35%。 定期存款: 1.整存整取:整存整取三…

    2025年3月15日
    200
  • 过了5年失信被执行人的简单介绍

    失信被执行人5年后会自动取消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5年是指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会在5年期满后撤销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履约,即使过了5年有效期,系统也不会自动撤销不良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5年后如何处理?这样做就可以了!;     随着互联网借贷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借贷来解决资金问题,失信…

    2025年3月15日
    200
  • 发票存根联是什么(发票存根联是什么颜色)

    请问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是什么 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有四个基本联次,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的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 更多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是什么,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发票第一联是什么联 第一联是存根联。存根联属于原始凭证。在用途上,存根联一般是指已开具的发票用来…

    2025年3月15日
    200
  • 控股是什么意思(国有相对控股是什么意思)

    控股是什么意思? 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法律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2025年3月15日
    200
  • 承诺书的法律效力(承诺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承诺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承诺书有没有法律效力,一般需要看行为人是否满足以下条件:1、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承诺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2025年3月15日
    200
  • 五级伤残(五级伤残是什么程度)

    5级伤残是什么样的 【法律分析】:五级伤残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癫痛中度、四肢瘫肌力四级、单肢瘫肌力三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三级、一手全肌瘫肌力三级、双足全肌瘫肌力三级、完全运动性失语、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一项者等,都属于五级伤残。五级伤残在日常生活中是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的,各种活动受限的,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的。…

    2025年3月15日
    200
  • 商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试论商法的基本原则 一、商法的特征 (一)兼容性(复合性):1.私法与公法的兼容,2.任意法与强制法的兼容,3.组织法与行为法的兼容。 (二)调整对象的营利性:商法中的一些重要制度的构造、重要规则德确立,都必须考虑营利性特征。尽量减少交易成本和制度成本。 (三)商法规范有较强的技术性 (四)商法的国际性:1、商行为本身是一种跨国界的活动;2、商法产生之初具有…

    2025年3月15日
    2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