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领取结婚证离婚彩礼退吗
没办理结婚登记可以主张退还彩礼。司法实践中对于彩礼的认定比较成熟,司法实践普遍认为,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同时考虑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节。因此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尚未缔结,可以主张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没有领结婚证离婚彩礼退不退
【法律分析】:没领结婚证的,离婚时,彩礼原则上是支持退还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的,法院是支持退还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结婚彩礼钱传统意义上的“结婚彩礼钱”,指新郎一方购买婚房,家具,婚后生活用品,以及各种婚礼仪式花费的钱财。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彩礼钱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结婚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可用来支付女方的酒席费用,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没领结婚证离婚彩礼要退吗
没有领结婚证 离婚后要退还彩礼。没有 办理结婚证 ,就是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没有结婚,也就没有离婚可言。法律有规定彩礼是要以结婚为前提的,在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而最后两个人要分开的,彩礼是要返还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 未办理结婚登记 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没领结婚证离婚彩礼退吗
如果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则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双方分手当然要退彩礼。不过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同居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此时如果离婚彩礼一般是不需要退还的,除非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此时离婚彩礼需要退还。
如果是结婚证丢失的,则离婚彩礼一般也不需要退还;但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则如果离婚彩礼需要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结婚没领证离婚要退彩礼吗
没有领结婚证离婚后要退还彩礼。
没有办理结婚证,就是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没有结婚,也就没有离婚可言。法律有规定彩礼是要以结婚为前提的,在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而最后两个人要分开的,彩礼是要返还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60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