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彩礼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在我们国家很多地方,谈恋爱的双方有给彩礼和嫁妆的习俗。首先要声明的是这种习俗是一种陋习,随着时代的发展应该被逐渐淘汰掉。但是现在的状况是很多地方还盛行这种遗风陋俗。
按照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同居分手后,彩礼是可以要回来的。在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或者说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的确没有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或者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以此为要求返还彩礼。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时间较短。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一定损失的对方,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的,按照公平原则,彩礼的一部分理应返还,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生活时间较长,在婚约解除之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不能够片面的引用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财产应该充分考虑女方遭受的损失。
最后就是在恋爱中以礼物的方式赠与对方的物品或者财产是不予返还支持的。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彩礼的内涵,但实际中有很大争议,通常按照彩礼是缔结婚姻的前置程序,最终目的是为了婚姻的观点在恋爱中相互赠送的礼物,只是维系感情的一种方式。很难说是为了婚姻的目的,所以赠送的礼物不属于彩礼的性质,不能够按照彩礼要求返还。
男女分手后彩礼该不该拿回来
亲。男女分手后彩礼是需要归还的。我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婚姻之前恋爱结束是必须返还对方彩礼的。所以亲亲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男女分手后,彩礼可以追回吗?
男女双方分手了之后彩礼是可以退还的,只不过需要一定的条件而已。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三)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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