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
注册工商个体户的条件:
1、个体工商注册人,需要有经营能力;
2、要有实际的静经营场所;
3、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
4、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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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个体户流程?
根据《行政许可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注册个体户流程如下:
一、向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所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需要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4、其他文件,如国家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须知等。
二、提交申请后,由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另,如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流程
(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由于经营主体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之分,所以登记手续也稍有不同。 个体户开业登记 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
首先,申请人持文件、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当全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二)到公安局办理刻章手续,刻章
(三)到银行开户 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
(四)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办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办证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办证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怎么注册个体户
一,个体户需要到当地工商分局进行注册,也就是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2.申请的对象包括: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3.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个体户注册的办理时效及流程: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3.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4.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
个体户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注意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户
个体工商户如何注册
个体工商户注册的办法:由经营者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注册要求的,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流程
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经营登记,且需提供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等材料;
3、审查申请材料;
4、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
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申请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
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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