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立案申请是什么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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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院立案程序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流程

1、立案阶段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

2、庭前准备阶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会向双方送达限期举证通知,此时,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举证。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交延期举证申请

3、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最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

4、裁判阶段

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随后送达裁判文书,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日。如放弃上诉,则上诉期届满,裁判文书生效。

关于交通事故立案申请是什么的信息

交通事故立案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立案流程:

一:确定明确的被告;

二:拿到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合理要赔偿;

四: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为什么起诉法院还要申请书

一、交通事故起诉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

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

原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队打印的信息资料,保险公司的保险单。

如果受害者死亡的还要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诊断书、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据复印件。

原告经济困难的,还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但是要提交当地乡镇民政部门或政府出具的困难证明及申请书。

3、如果被告为企业时,原告要上网打印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原告为企业的,则提交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

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的委托事项。公民的委托必须由本人来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有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6、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方式及住址),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交通事故立案费用怎么收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2、申请费。

申请费包括: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申请保全措施。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其中,案件受理费包括:

(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3)再审案件中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4)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费;

(5)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费。

交通事故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事故科处理交通事故流程是什么?

所谓交通事故科,当然也就是要配合交通事故当中的相关人员妥善的处理好交通事故的。同样的交通事故科平时也有着自己的工作流程的,作为交通事故当中的各方人员,自己也应该要知道事故科处理交通事故流程当然也是从接受报案处理的,然后会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核实了交通事故的责任以后,再主持交通事故的赔偿等。  事故科处理交通事故流程是什么?  一、报警、受理和处警1、报警和受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必须填写《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认真做好以下记录:①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③人员伤亡情况;④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⑤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对于不属于交通事故案件或者不属于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案件,不予受理,但是应当告诉报案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报案。2、处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指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处理。有人员伤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或者其他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由其通知或者报告有关部门派人前往处理。交通警察到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后,应当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到达时间和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形态、初查后果等现场简要情况,需要增加救援人员或者装备的,一并报告。现场处置结束后,应当再次报告。  二、现场处置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1)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避免发生交通堵塞。(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3)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4)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三、现场调查(侦查)、取证交通警察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时,应当做好以下工作:①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②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③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④其他调查工作。1、现场勘查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在交通事故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但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和与交通事故无关的物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现场调查认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移送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2、检验、鉴定在调查取证阶段,对交通事故中的人员、车辆、道路以及痕迹、物品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报告后2日内将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以1次为限。四、立案交通事故立案,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是否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一项工作制度。立案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前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的,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手续,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经批准予以立案。接着制作《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或单位参与事故处理有关事宜。对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并制作《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是一种多用途通知书,对不受理、不立案、不调解等事项都可使用。俗称“万能通知书”。  五、交通事故认定与复核1、交通事故认定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2、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当场向各方当事人宣布。复核以1次为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①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②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③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④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六、处罚裁决对交通事故违法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5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对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当事人对处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七、损害赔偿调解公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指在交通事故当事人共同申请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并调解下,解决当事人有关损害赔偿争议的行政调解活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1、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方式①当事人之间的协商;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③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④向保险公司素赔。2、调解的条件①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②各方当事人必须具有调解的合意;③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必须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提出;④必须以法定形式,即以书面的形式提出。3、调解时限的起算和调解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并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①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②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③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④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上述调解起算日开始后,在调解的期间内与当事人约定具体的调解时间、地点和方式,并于调解时间的3日前通知当事人。按规定应指派2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4、调解的程序①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②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比例:④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⑤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当事人之间的损害赔偿争议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5、不予调解的情形①当事人未共同提出调解申请的;②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③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④对交通事故认定(包括复核结论)有异议的;⑤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6、在调解期间终止调解的情形①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②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③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八、制作案卷文书交通事故案卷,是指将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按规定程序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的书面材料总合。事实上,我们只要在发生交通事故了以后抓紧时间报警了,后面一系列的处理流程都是在交通事故科的主持下进行的,这也是工作人员平时处理交通事故的一个最基本的流程了。只有反复的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复核和认定以后,才是交通事故当中的赔偿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立案处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的立案处理流程: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立案应当提供证明以下条件的材料: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条件的法院将依法立案。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如何立案,申请立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自己的身份信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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