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能报工伤吗
如果你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当然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但是根据规定,先行交通事故处理得到赔偿,工伤保险只承担交通事故处理赔偿不足的部分,你是不能得到双份赔偿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交通事故全责能否认定为工伤
交通事故 全责不能认定为 工伤 。 对于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可认定工伤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必须是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造成; 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而交通事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特别提醒: 劳动者在工作中一定要增强安全和风险意识,遵纪守法,按照标准和规范工作,才能避免因自身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否则不能享受劳动者 工伤保险 待遇。
全责的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需要分析具体情况。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员工在正常的履行职务过程中所发生交通事故,而该员工在该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诸如单位的司机,或是单位的其他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此种情况下,即使该员工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也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范畴。另一种情况为员工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而该员工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不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员工要属于非自身主要原因的情况下造成的交通事故才可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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