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如下:
1、依照法定程序规则进行诉讼活动;
2、诉讼参加人是依法享有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权利和处分诉讼权利的诉讼权利;
3、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参加诉讼的其他参加者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有啥区别
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用交纳诉讼费用,没有精神抚慰金,且可以和刑事一起判决,也就是说期限很短些。
依据200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单独民事诉讼可以提起精神抚慰金,但可能期限很长些。
交通事故赔偿属于哪种民事纠纷
可以是单纯的民事诉讼,即人交通事故引起的身损害赔偿案件,也可以是交通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赔偿案件,均属于侵权范畴。也可以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如果肇事者构成刑事犯罪,则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个是不收诉讼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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