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撞了对方不垫付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被撞了对方不垫付医药费的,受害人可以联系定责的交警,由交警部门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请求垫付医疗费用。但前提是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车祸后肇事车主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如果被车撞了车主不垫付医药费解决方式如下:
1、个人先垫付医药费,受伤后救治是最重要的;
2、及时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划分责任;
3、如果是对方全责,可以依法维权,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调解,如果对方仍拒不负责,可以寻求司法程序解决。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症断书进行确认;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及误工时间进行计算;
3、如果造成上伤亡的,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的二十倍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肇事者拒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啊
首先应该明确一点,法律没有规定肇事方有垫付医药费的义务。由于交通事故大多属于民事案件,而民事案件一般审理周期较长,所以在并未做出最终判决前,肇事者是可以不进行医药费垫付的。
但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是有垫付医药费的责任的。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机动车辆必须购买的保险,是一种基本的保障措施,未缴纳交强险的车辆是禁止上路的。因此,当肇事者拒不垫付医药费时,若是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仍旧不满足医疗需求的,若是肇事车辆购买了商业险,在商业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没有的话,应该由肇事方赔偿。简单来说,肇事方拒不垫付医药费时,直接选择找保险公司。
若是肇事者有能力,却不愿意垫付,也可以通过申请先予执行的形式,提前得到部分赔偿。先予执行,即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
肇事者如果真的没有能力支付,应该怎么办呢?
此时有两种办法,一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依法筹集社会专项基金,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费用。根据规定,只要是下列情况之一时,就可以提出申请。
1.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是通过协商或诉讼形式,要求肇事司机变卖资产获取现金,从而进行赔偿。
车祸保险公司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车祸保险公司不垫付医药费可以向银保监会进行投诉,之后可以进行诉讼追偿。如保险公司怠于履行自己的垫付义务,或保险公司以事故认定书未下为由不垫付的,烦请拨打你们当地银保监会的投诉电话,投诉时需要提供三者车的车牌号、驾驶员名字、车主名字、保单号码,上述信息可以要求车主配合提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出车祸对方全责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解答出车祸对方全责不垫付医药费的,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垫付,未投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医药费。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出了事故可以不垫付医药费吗
法律分析:可以。交通事故全责方不垫付医药费是可以的,因为目前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垫付医药费,可以选择垫付或者不垫付,但是伤者自己没有钱医治,伤者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肇事方先行垫付医药费,法院也判决肇事方先行垫付,则肇事方需要执行法院的判决,先行垫付医药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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