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违章建筑的认定和处理程序)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违章建筑界定处理介绍?

以下是中达咨询整理的关于违建方面的具体资料。我们首先来了解违章建筑是什么意思?

违章建筑一般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和设施。 分类

(1)违背规划型,即没有获得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或者超出规划审批的范围建设而成的建筑,包括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审批或者超出规划审批的范围建设而成的建筑,包括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 比如明珠小区车库就属于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2)非法用地型,即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违反土地用途管理制度而为的建筑。

(3)不当施工型,即未取得施工许可而进行施工或者虽有施工许可但未按许可范围进行施工的建筑。

(4)擅自搭建型,即在已有的建筑物基础上未经审批而搭建附属设施,或擅自改变建筑物的正常结构或者通常使用功能而形成的建筑。

(5)临建超期型,即在审批所规定的存续期届满后仍不拆除的一切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6)其它类型,即在用地、选址、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违反规划、建筑和土地管理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外的其它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建筑物或设施。比如仅取得土地证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超范围建设的项目、西区邮政局大楼未按规划设计施工的违法行为。

违章建筑处理

(一)查明事实阶段 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二)处理和处罚阶段

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

根据住建局规划科对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具体可采取两段式或三段式。

两段式即划定一个时间点,在此时间点之前形成的违章建筑可补办手续作合法建筑处置,在时间点后的作违章建筑处理。

三段式是划定两个时间点,在第一个时间点前的一律补办手续,不予处罚,作合法建筑处置:在第一个时间点之后,第二个时间点之前的,从宽处理,能不拆除或没收,一律不处以拆除或没收;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在第三个时间点之后的要从严处。

第二步,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

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

更多关于全国违章建筑拆除信息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登入建筑网建设通进行查询。

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建筑网微信号。

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违章建筑的认定和处理程序)

城市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

违章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城市违章建筑的处理:

第一步,立案

立案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行为活动。圣运律师提醒注意,在这一程序中,只有如下行政机关尤权对违章建筑进行立案查处:

1.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是我们所熟知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

3.乡、镇人民政府。其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理解就是农村的违章建筑均有其处理。

第二步,调查程序

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第二、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一方面是为了证明调查人员的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实践中,一些地方执法人员在调查时不出示执法证件。面对这种情形,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第三,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行政执法常见的笔录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执法人员要求签字时,一定要仔细检查笔录内容,如发现内容与被处罚人陈述或与事实不符时,需要求执法人员修改。执法人员不愿修改,则不要签字。

确认笔录无异议要签字时,同时需要注意:笔录的每一页都需要签字,签字时要紧贴笔录内容,不要与内容距离太远。 这可有效防止被处罚人签字后,执法人员追加笔录内容。签字后要写上签字日期。

第三步,决定程序

第一、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是为了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第二,听证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三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物权法关于违章建筑的规定

对于违章建筑,想必大家也应该有一个大概的认识和了解。比如说有些时候我们会见到,有些人在房屋的顶层擅自加盖楼层,或者说搭建出所谓的空中楼阁等这些,这些其实都属于违章建筑。我国的法律当中对于违章建筑也是有所界定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违章建筑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违章建筑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考虑到我国法律的表现形式,以及《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故法律意义上的违章建筑可作两种理解:

1、狭义上的违章建筑, 即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

2、广义上的违章建筑, 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

二、对违章建筑的处理

现在根据违章建筑对生活环境,社会环境造成的不同影响,或裂我国一般对违章建筑的处罚手段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工或停止使用限期整改、限期拆除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举搏门采取封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限期拆除是所有处罚手段最为严厉的,我国的强制拆除中分为行政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城管现场执法拆除。而一般的拆除程序:立案、调查、上报审批、罚款的分级管理、决定程序、送达与执行、强拆的执行程序。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28108.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3日 17:09:42
下一篇 2025年3月13日 17:09:58

相关推荐

  •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时债务应当这样处理,即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的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配偶不对此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

    2025年3月31日
    600
  • 土地承包法律纠纷处理一本通(天津市土地承包纠纷有关法律)

    农村土地纠纷处理办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2025年3月31日
    300
  • 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十级)

    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是什么 工伤的认定与赔偿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问题,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关于工伤认定与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的参考。 一、工伤的认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

    2025年3月31日
    800
  • 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

    刑事责任年龄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

    2025年3月31日
    500
  • 刑事拘留手机怎么处理(刑事拘留能用手机吗)

    犯法了,警察来捉人,手机也被带走了。手机会怎么样处理 犯法被警察抓走后,手机内如有相关犯罪证据的,会被警方作为证物暂时扣留,然后在拘留的时候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在释放后予以归还。 根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

    2025年3月31日
    300
  • 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还没康复会失效吗)

    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 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应当根据实际的事故责任,并结合受到的实际伤害情况来要求赔偿处理,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协商对有关赔偿的结果进行认定的,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可以起诉处理的。 法律分析: 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应当根据实际受到的伤害后果,并结合事故责任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

    2025年3月31日
    400
  • 评不了级的工伤怎么处理(工伤鉴定不够级怎么办)

    工伤鉴定没有评上级别如何处理 工伤鉴定没有评上级别,仍然可以获得以下工伤赔偿: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

    2025年3月31日
    300
  •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浙江省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1.工伤职工进行治疗和康复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待遇。 2.工伤职工住院进行治疗或者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百分之三十五的标准 ,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确定。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 ,由用人单位负责。 4.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

    2025年3月31日
    400
  • 失职渎职罪立案标准一览表(失职渎职罪的认定)

    失职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失职渎职罪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

    2025年3月31日
    300
  • 轻微伤怎么赔偿明细表(轻微伤一般怎么处理赔偿标准)

    轻微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造成轻微伤的,一般只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的费用,造成轻伤的话一般是需要赔偿8000元到10000元之间的,具体的赔偿还要根据具体的案件分析。 如何判断交通事故轻微伤? 人体轻微伤的判断: 一、皮下溢血 人体受到撞击或车轮碾压时,造成皮下毛细血管破裂,血淤在皮下出现块状、条状青紫痕。皮下淤血的形成一般有三种情况: 1…

    2025年3月31日
    300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争议能否实行仲裁管辖?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管辖地。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

    2025年3月31日
    600
  • 门面房租赁合同(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店铺租赁合同完整版五篇 一般来说, 租赁合同 应当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店铺租赁合同完整版,更多店铺租赁合同请点击“ 商铺租赁 ”查看。 店铺租赁合同完整版1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

    2025年3月31日
    300
  • 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与赔偿(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与赔偿法)

    专利侵权责任法赔偿标准 专利侵权责任法赔偿标准:1、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2、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按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

    2025年3月31日
    300
  • 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交通肇事罪构成标准)

    怎么认定交通肇事罪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以上。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

    2025年3月31日
    300
  •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2019(小微企业认定标准2019文件依据)

    小型微利企业如何认定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1、企业所属行业类型,享受减按20%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必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享受减按20%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必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国家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将对企业的投资方向等作出调节,对不同的产业、不同的项目甚至不同的…

    2025年3月31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