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什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如何去认定

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认定具体如下: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

二、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正如婚前个人债务可以通过约定而使之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也可以约定为个人债务。

三、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无论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任一方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有完全的独立支配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院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三种:(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大体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抚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离婚时应当一夫妻共同财产清偿[1]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所分得的债务为共同债务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略待,无法共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2];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八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四年;夫妻均举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十年以上,复员、转业军人所得复员转业费。8、夫妻两地分居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确认

认定共同债务的具体办法为:一般来说,属于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以及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什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一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可避免地对外发生债的关系,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关系到债权人以及离婚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下面了解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认定及相关资料。

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认定1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1、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认定2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一)夫妻之间是否共同享有债务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之间的债务存在

“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之别,其区别的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只要夫妻双方对该债务享有共同利益,不论其是直接享有还是间接享有,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之间对债务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

如果夫妻之间对债务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如为负有法定义务的治病,主要指为夫妻双方的父母、因为年老、患病不能维持生活,而夫妻一方对其有有“扶养”义务的父或妻的兄姐。

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其他应当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是: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赠与、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支付对非法定抚养、

赡养、扶养人的生活医疗费用所导致的债务。比如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借款捐助一个没有抚养关系的孤儿等等,这种债务如果不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在离婚时候这笔债务由夫妻一方承担。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

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夫妻之间的关系具有合伙性,而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样,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为担保。

但在法律规定的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视为债权人放弃要求债务人和其配偶共同偿还的权利。但是如果书面协议中的债务人的署名只有债务人一人,而协议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还是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债务。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夫妻共同债务与第三人的关系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因而是一种外部责任。

四、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某一笔债务究竟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实践中往往很难举证,有时甚至根本无法举证。因为在现实生活中,除了生产、经营性投资、购置修建装修房地产、购置大宗物件、医疗费用等可能留下某些凭证外,大量的日常家庭费用开支经常没有凭证。

为了解决这种举证难的问题,“解释二”设定了“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推定规则虽然在维护债权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便于法官裁判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如果事实上某笔债务不是用于共同生活,适用推定规则就违背了客观事实。

在经营性债务方面,其一,在一方独自以其个人财产经营所形成的债务场合,夫妻另一方既不能举证所经营的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对经营一方的行为,夫妻另一方也不能进行约束,有时甚至不比作为外部人的债权人更为知情。

由其对推定进行反驳举证,违反了消极事实无法举证的’原理。其二,在一方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交易经营的场合,即使夫妻另一方抗辩该交易经营行为未经其同意或授权,但这种辩解仍无法反驳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

综上所述,在民法理论中的债依据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法定产生,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按照债务承担,债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属于由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之债,也就是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来归还,即使在夫妻离婚后也由夫妻共同归还。

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认定3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1)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

(2)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符合上述条件,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反之,如果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都不属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4、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时对债务的约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负担。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

5、离婚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一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之后可以向对方追偿。

三、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的答疑

网友提问: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答:您好!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根据《民法总则》、《婚姻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和订立合同的基本要求制定的。

从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角度,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所形成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夫妻虽然存在紧密的身份联系,以及由于共同生活。

而在法律规定的家庭日常生活范围内,享有互相代理的权限。但双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并不因婚姻的缔结而丧失。《解释》第一条规定。

进一步完善了《婚姻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26947.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3日 15:53:47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15:53:52

相关推荐

  • 民法典中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配)

    民法典关于离婚后怎么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

    2025年3月13日
    200
  • 民法典中婚前债务如何执行婚后配偶财产(民法典 婚前债务)

    民法典中如何处理婚前债务 婚前债务属于个人的,由个人承担;婚前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全部承担,或者按比例承担,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

    2025年3月13日
    200
  •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债务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销要怎么弄?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销要怎么弄?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1.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向注册地工商局申请注销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也是填表、交上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等候回音。 3.需要委托中介机…

    2025年3月13日
    200
  • 关于交通事故认定处理时效是多久的信息

    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 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2025年3月13日
    200
  • 领结婚证后男方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领证以后男方出钱买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领完结婚证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吗? 两个人结婚之后会有财产,领完结婚证之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如果没有特别情况,领完结婚证之后买的房子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也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例如是父母出资并且明确赠予某一个人的,属于个人财产,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子,没有其他约定,会被认为共同财产。 夫妻之间…

    2025年3月13日
    200
  • 关于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信息

    如何认定肇事逃逸 认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责任离开现场的,主观上以逃避责任为目的的,就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

    2025年3月13日
    200
  • 民法典夫妻双方离婚前子女是否分割财产(离婚前孩子归谁)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孩子的份吗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是没有孩子的份的,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2025年3月13日
    200
  • 如何认定死亡债务人的遗产(死亡后债权债务)

    债务人死亡怎么处理 遗产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在债务人的遗产范围内主张债权,遗产债务的范围如下: 一、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 二、被继承人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 三、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

    2025年3月13日
    200
  • 环卫猝死认定工伤(环卫工人在上班时间猝死)

    环卫猝死认定工伤了吗? “运垃圾那个伍大爷突然去世了”、“倒下之前正在用铲子清垃圾”…… 1月7日晚上8点过,四川成都气温4左右,一阵寒风吹来让人瑟瑟发抖,在成都西体路5号33栋楼前的垃圾站,挤满了围观市民,大家口中议论纷纷的这位“伍大爷”,是成都行建环卫公司的一名垃圾清运工,大约3个小时前,正在此处清运垃圾的他意外地倒在地上,这一倒便再也没能起来。家属闻讯…

    2025年3月13日
    200
  • 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标准(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标准最新版)

    安全生产死亡人数认定标准是什么 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死亡人数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等级,包括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还需要经过人民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认。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生产安全…

    2025年3月13日
    200
  • 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该怎样赔偿的简单介绍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么赔偿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难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或当事人的过错的,人民法院可按如下规则确定当事人的民事责任:(1)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各方承担同等民事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3)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各方承担同等民事责任。法院一…

    2025年3月13日
    200
  • 交通事故认定申诉期限是多久的简单介绍

    交通事故申诉期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

    2025年3月13日
    200
  •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怎么处罚的简单介绍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使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

    2025年3月13日
    200
  • 肇事逃逸如何认定(肇事逃逸怎么认定标准)

    肇事逃逸怎么判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这么认定的:主观上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或救助义务,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逃离道事故现场的;客观上有逃离现场的行为的,那么就会被认定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025年3月13日
    200
  • 民法典夫妻权利(民法典对夫妻的定义)

    哪些是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婚姻关系的合法存在,亦即夫妻身份的现实存续,是夫妻间相互享有继承权的先决条件。只有在婚姻关系依法有效缔结之后,合法有效终止之前,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才享有继承权。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结婚后夫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结婚后夫妻双方之间…

    2025年3月13日
    2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