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民法典对房屋使用权有飘窗的规定吗
民法典对房屋飘窗有规定,如下:
①飘窗屋内部分归业主。
②但是归业主不等于可以随意处置,甚至砸掉改造。
③整体结构构造,多数飘窗都是钢混结构,作为大楼承重的部分,未经物业许可不能私自改造。
④在没有征询物业或者原设计单位意见的情况下,擅自敲掉飘窗,敲掉的如果是承重结构的飘窗,对房子的安全结构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
砸掉承重飘窗属于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⑤业主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应当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以及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飘窗漏水赔偿
应该先找到漏水的原因,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因为房屋的防水质保期为5年,若在保质期内,你先找物业,物业将视情况而定,若飘窗漏水的确是属于工程质量问题,物业会自己找开发商的,开发商再找施工单位返工。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但是,如果飘窗漏水是因为业主自己装修是导致的,由业主本人承担损失,如果是其他业主装修导致的,可以要求侵权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拆除飘窗的法律规定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有权对房屋进行合理的装修和改造。然而在没有征询物业或者原设计单位意见的情况下,擅自敲掉飘窗,如果敲掉的是承重结构的飘窗,对房子的安全结构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业主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应当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以及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院如何处理飘窗上放空调外机
如果飘窗上放空调外机侵犯到邻居的领土,法院将会勒令拆除,因为这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空调外机放楼下飘窗合不合法
不合法。
法律分析: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来说,楼下房屋的飘窗顶板至楼上房屋的楼层分界线的空间应当属于楼下的专有部分,楼下房屋业主对之享有专有使用权。因此是不合法的,应该征得楼下业主的同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前款所称的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房屋飘窗上空调漏水是谁的责任
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否则由物业出面进行协商。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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