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服车辆减损价值评定怎么办
解答不服车辆减损价值评定的,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指定鉴定机构或者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在重新鉴定之后,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还是不满意的,一般无法再重新申请鉴定。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车损没有达到换新件的标准,对方起诉,一般法院怎么判
您好,这个需要看对方的诉讼请求以及双方对于证据的举证力度了,一般法院会根据车辆的价值减损进行判断。
关于车辆减损价值的赔偿问题,车辆虽进行维修,但车辆的抗扭曲强度、美观、完整性等都有所下降,车辆难以恢复到事故前所具有的性能要求,且在机动车交易市场上,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经过大修的车辆,显然估价要比新车的价值低,这一价值损失是原告的直接损失,构成了车辆价值的减损。相关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等。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交通事故中受损的车辆的赔偿问题
车辆价值减损赔偿,需要对车辆价值减损做鉴定,确定减损价值的数额,一般新车,减损程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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