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造成交通事故,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解答如下: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因此,机动车因质量问题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因交通事故受到的损失应当由汽车的制造者和销售者赔偿。而在交通事故中,如有其他人被撞的,该车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就此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和机动车所有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机动车因修理后质量不合格引发交通事故,应由谁承担责任?
如果经鉴定,事故是由维修质量引起的,当然由维修部门负责承担责任。这里的关键是事故鉴定。
机动车质量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
机动车质量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 因机动车质量隐患造成交通事故的,涉及产品质量纠纷问题。依《产品质量法》立法精神,非消费者的第三人因产品质量瑕疵而人身财产受损的,对产品销售商有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则基于道路交通事故对机动车所有人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对机动车销售商和机动车所有人的请求权系两个独立的请求权基础,符合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法律特征。受害人可以依《产品质量法》及《办法》相关规定,选择机动车所有人和机动车销售商之一或全部提起诉讼。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责任后,对机动车销售商有追偿权。 @2019
单纯因为机动车质量问题造成的交通事故由谁负责?
交通事故如果只是因为汽车质量原因造成的,驾驶人本身并没有操作上的失误,也没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这样,驾驶人本人实际也是事故的受害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 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因此,车主可以向两个单位要求损害赔偿:一个是汽车的制造者,也就是生产商;另一个是汽车的承销商,也就是经销公司。
车辆质量问题造成交通事故都承担哪些责任
机动车质量 造成交通事故 的责任主体是机动车出售者和机动车生产者。机动车出售者主要是根据买卖合同 承担违约责任 ,而机动车生产者则是根据机动车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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