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修改(婚姻法解释一)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中国202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其中都有什么改动?

婚姻法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法律,因为它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家大部分都会走婚姻这条道路。2021年,国家对于婚姻法也作出了相应的修改,下面,小编就为您来具体阐述有哪些改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删除重病禁止结婚的条款,改了隐瞒重病可撤销婚姻的相关内容。现行的婚姻法规定,凡是患有医学上不能结婚的疾病,属于禁止结婚对象情况,民法典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修改为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前需要告知对方,否则另一方有权利终止婚姻。

第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规定夫妻间任何一方由于个人原因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这个债权人能够证明,这个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情况除外。我觉得这种制度很好的维护了个人利益。

第三,新增了婚姻冷静期制度。现在很多夫妻离婚,就是没有来得及好好思考。在因此,规定婚姻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时,三十天之内,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代很多人一个冷静的时期。

总之,婚姻法的修改还有很多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由此可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婚姻制度不断在完善,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创新,不断推动我国婚姻制度趋向完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现行的婚姻制度也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爱情可以战胜一切不可控制因素,比如疾病。我也希望已经获得美满婚姻的夫妻一定要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我相信只要互相帮助,互相理解,就一定可以维持好这段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21年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的婚姻行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家庭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 结婚

第五条 【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禁止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婚姻的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法修改(婚姻法解释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2001)

一、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三、第六条改为第七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四、第七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五、第八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九、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十、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十二、第十五条改为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修改为:“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十三、第十六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十四、第十七条改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十五、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十六、第二十二条改为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十七、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新婚姻法有哪些改动?

一、新婚姻法在总则中增加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将法律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在法律责任一章,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新修改的婚姻法与以前的婚姻法相比,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修改后的婚姻法还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四、新修改的婚姻法确立了离婚的过错赔偿原则。今后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原因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五、新修改的婚姻法确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除婚姻法另有规定以外的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

(一)、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四)、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五)、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六、修改后的婚姻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新婚姻解释(三)第十条对婚前购买的房产分情况做了详细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婚姻法解释三出台 首次明确父母出资房产归个人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22914.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3日 11:22:12
下一篇 2025年3月13日 11:22:37

相关推荐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新民法典婚姻法司法解释)

    民法典重点法条类案裁判规则系列 《民法典关于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的相关裁判规则》 重点条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信…

    婚姻家庭 2025年5月7日
    1600
  • 关于离婚冷静期细则(新婚姻法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

    婚姻家庭 2025年5月6日
    1500
  • 结婚证可以异地办理吗(新婚姻法异地领结婚证的规定)

    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我国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信息发布后,许多网友留言,询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具体操作。 5月27日,记者采访了四川省民政厅,对6月1日即将开始的这项便民新政进行了解读。 6月1日起,四川全省均可办理 试点地区和期限 四川省21个市(州)为“跨省通办”试点地区。…

    婚姻家庭 2025年5月6日
    800
  • 订婚四个月没有领证女方悔婚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订婚四个月没有领证女方悔婚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可以,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

    婚姻家庭 2025年4月30日
    1100
  • 民法典新增亮点合同解释,民法典合同条款文义解释?

    民法典合同条款文义解释?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1、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它决定着合同的类型,确定着当事人各…

    法律资讯 2025年4月2日
    400
  • 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2018)

    刑事诉讼法全文 您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认定事实存在模糊之处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亦即在刑…

    2025年3月31日
    600
  •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规定(国家婚姻法离婚财产)

    2021新婚姻法离婚新规定,2021的新婚姻法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 提起2021新婚姻法离婚新规定,大家都知道,有人问2021的新婚姻法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规定的?另外,还有人想问2021新婚姻法离婚新规定房产,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新的离婚婚姻法2021,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的新婚姻法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规定的?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1新婚…

    2025年3月31日
    500
  • 自首的司法解释(自首的司法解释出台了几个)

    两高关于自首的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

    2025年3月31日
    400
  • 挪用公款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2016)

    对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一、对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

    2025年3月31日
    700
  • 司法解释大全(司法解释大全全部看了一遍)

    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大全怎么样 还是挺不错的 1、该解释属于司法解释的权威,该书收录相关法律文件,并且清理修改现行的法律标准文本。 2、内容全面,在该解释中收集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对于答复对于的实际运用也有着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3、实用性强,可以根据文件的拼音顺序索引。 备注:收录明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09年8月27日) 中华…

    2025年3月31日
    500
  • 婚姻法律师在线咨询(婚姻法律师在线咨询网)

    婚姻法要打哪个电话问呢? 12348 婚姻律师电话号码12348。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是司法行政部门运用特定的电话专线和电信网络,统一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一种形式。 2013年,在江苏徐州,12348被赋予了新的使命,成为一个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包含热…

    2025年3月31日
    400
  • 2021婚姻最新规定(2021新婚姻法最新规定)

    法定结婚年龄2021年新规定 2021年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025年3月31日
    700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婚姻法司法解释新)

    新的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全文谁给复制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

    2025年3月31日
    500
  • 合同法全文下载(合同法司法解释全文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txt全集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txt全集小说附件已上传到百度网盘,点击免费下载: 需要别的再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pdf下载在线阅读全文,求百度网盘云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pdf下载在线阅读 链接: 提取码:e8yu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年份:006-9 页数:169 内容简介: …

    2025年3月31日
    400
  • 公司法司法解释(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全文)

    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第二条 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

    2025年3月31日
    6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