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立担保公司都需要哪些条件
担保公司需要的资质条件如下: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缴货币资本500万人民币;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1亿,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符合法律( 公司法 )规定的 公司章程 。 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 的从属性及保证 合同无效 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 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债务人 、保 证人 、 债权人 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
成立担保公司的条件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缴货币资本500万人民币;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1亿,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公司的申请报告(机构名称、注册资本金来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2、公司章程。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4、各股东协议书。
扩展资料: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设两名以上的独立董事。
第二十三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定严格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配备或聘请经济、金融、法律、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才。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设立首席合规官和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应当由取得律师或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资格,并具有融资性担保或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五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二十六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由融资性担保公司与被担保人自主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第二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
第二十九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
第三十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为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
第三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
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责任风险状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提出调高担保赔偿准备金比例的要求。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对担保责任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准确计量担保责任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担保公司
成立担保公司要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担保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公司的申请报告(机构名称、注册资本金来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2、公司章程。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4、各 股东协议书 。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各地区规定不一,比如,广州市规定民营信用担保企业应不少于3000万元(限于资本出资),包头市规定是500万元。如果你单位欲成立担保公司所在地区没有关于成立担保公司的专门规定,则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即若采用 有限责任公司 的形式,最低限额是10万元,若是 股份有限公司 则是1000万元。可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 公司注册资本 ;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六)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七)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八)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九)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 ;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七)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八) 公司法定代表人 ; (九)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十) 公司利润分配 办法; (十一)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二)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三)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有从事信用担保及投资分析的专业人员,此处强调“专业”,具体资质要求法律尚无规定。 另外,注册在省范围内作业务的担保公司要注册资本金2亿以上 注册在全国范围内作业务的担保公司要注册资本金5亿以上
担保公司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担保公司注册条件:(一)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事再担保的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跨省从事担保业务应达到实收货币资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二)发起人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有专职技术从业人员。(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人员制度。(五)政府监管部门及行业指导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六)获得从业人员资格5人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设两名以上的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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