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人名下能落户几辆车
一个人能落户多辆机动车。
根据相关规定上来说,汽车同样是自己的财产,并没有明确限定一个人只能具有一辆车,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添置多辆汽车,每辆汽车均可以正常上户。办理第二辆车,甚至更多车辆时,车主只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等)和机动车的相关手续到车管所办理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等相关的业务即可,并有其他的附属业务。
法律分析:一个人能落户多辆机动车。
根据相关规定上来说,汽车同样是自己的财产,并没有明确限定一个人只能具有一辆车,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添置多辆汽车,每辆汽车均可以正常上户。办理第二辆车,甚至更多车辆时,车主只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等)和机动车的相关手续到车管所办理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等相关的业务即可,并有其他的附属业务。机动车登记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宏慎核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蔽掘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孝衡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税务、保险等信息实现与有关部门或者机构联网核查的,申请人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一个人可以落户几辆车?
一个人名下可以拥有多辆车,所以是可以上户的,只需要前往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就可以了。一个人可以入户多辆车。从国家法律上来说,汽车也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但是没有明确规定一个人只能拥有一辆车,所有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添置多辆汽车,这都是没有关系的。
一、机动车申请登记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逗察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山御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车辆落户的办理材料
1、购车发票原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盖章、及复印件2份;
2、车辆合格证及复印件1份;
3、个人车辆持本人身份证明;
4、个人车辆用现金缴费。
法律依据:《机拆哗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实现与机动车制造厂新车出厂查验信息联网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
车辆管理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具备条件的摩托车销售企业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方便机动车所有人购置车辆、投保保险、缴纳税款、注册登记一站式办理。
一个人能上几个车的户头
没有限制。除了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个人拥有汽车的数量没有限制。首先,法律法规对个人可以拥有的车辆牌照数量没有限制,也就是姿闷说理论上个人可以拥消州有的车辆数量没有上限。其次,一辆车只能有一个车牌。只要能带迹桥弯上你的有效证件(身份证等。)及相关手续的机动车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变更、过户、抵押、注销登记等相关业务,可以证明该车是以自己的名义。
一个人可以买几辆车办理入户
一个人名下可以拥有多辆车,所以是可以上户的,只需要前往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就可以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核乎带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改芦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顷春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机动车登记规定
一个人名下能落户几辆车?一人买两台车怎么上牌
; 一个人名下能落户辆车数目不同城市有不同标准,国家没有对车辆进行消费限制,不过各城市对于车辆落户有着不同限制。有些城市一个人只能入户一台车,有些城市一个人能入户无数辆车。例如广州市一个人最多只能落户一台车,而佛山市只要满足落户要求,一个人可以落户无数台车。
一个人买两台车和一个人买一台车没有任何区别,前提是消费者能够满足落户地的落户政策。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要求,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逗枯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山明洞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需要指标落户的城市通常一个人只有一个指标,也就只能落户一台车,比如广州。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缓解交通拥堵槐森,实现中小客车保有量合理、有序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广州市道路交通实际,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中小客车施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
一个人可以上几台车的户呢?我已经有了一辆车我想在买一辆可以上户吗?
一个人名下可以拥有多辆车,所以是可以上户的,只需要前往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就可以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渣返伏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如携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世猛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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