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标准2020(劳动能力鉴定标准2020表)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四川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20有多少钱

四川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20有12万元。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九级弯尘伤残鉴定标准又称之为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也就是指凡是伤残认定为余枣九级伤残,可享受九级伤残赔竖闹拆偿标准,其中按照四川2020年的人均收入的4倍进行赔偿,有12万元。

2020年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01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唤枣让,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和局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制定的标准。本标准代替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本标准参考与协调的国家文件、医学技术标准与相关岩闭评残标准有:残疾人标准,革命伤残军人评定标准等。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0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称之为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也就是指凡是伤残认定为九级伤残,可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0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辅助器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悔陪椅等辅助器具;

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4.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锋前键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银巧、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2020(劳动能力鉴定标准2020表)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17079.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3日 04:59:17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5:31:52

相关推荐

  •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鉴定劳动者)

    1—10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差弊法律分析】:1-10级伤残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 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三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 2、二级伤残 二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

    2025年3月13日
    200
  • 2020对小车年检有什么规定(关于小车年检新规)

    2020年私家车年检新规是什么? 新规规定,新车还在6年以内,可以免检2次(每两年需要申请检验标志,不需汪搭则要车辆上线检测);第6年和第8年时,车辆上检测线进行检测。对10年以上的私家车,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年至15年的每年检验1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1次。 2020年11月20日开始实施的新规定也将6年内的7座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

    2025年3月13日
    200
  • 最新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2020最新版本)

    (2002年10月23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1日
    1100
  • 最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2020最新版本)

    (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 根据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1日
    1200
  • 交通事故没有偿还能力会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没有偿还能力会坐牢吗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无力赔偿分两种情形:一种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一种是未造成重大损失,经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无力赔偿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条件消失的,恢复执行。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2月6日
    800
  • 票据能力有无的判断标准

      票据能力包括票据权利能力和票据行为能力。票据权利能力和票据行为能力如何判断,日内瓦法系票据法和中国两岸票据法本身并不作规定,而依照票据法和民法之间的关系,遵照民法的规定。下面由法律知识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票据能力有无的判断标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票据能力,自然人和法人会有很大不同:     1.自然人票据能力的有无   从世界范围来看,自然人的权…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800
  • 对方全责但没有经济能力赔偿怎么办?

      一、对方全责但没有经济能力赔偿怎么办?   一是双方协商分期赔偿,达成分期赔偿的相关协议。   二是由受害方起诉,交由法院审理判定,法院会依情况,以及受害方的申请,强制执行。最后可就肇事司机的财产,依法进行拍卖赔偿。   赔偿车的损失:   首先我们分有无保险两种情况。   1、有保险   车主有购买车险的,可以通过“车险代位赔偿”实现赔偿。   车险代…

    2025年2月6日
    800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那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5年2月6日
    1000
  • 经济收入能力是指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吗?

     问:经济收入能力是指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吗?   律师解答: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

    法律问答 2025年2月6日
    700
  • 怎样才能证明有抚养能力

     问:怎样才能证明有抚养能力   律师解答: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

    法律问答 2025年2月6日
    900
  • 遗嘱人具有立遗嘱能力吗?

     问:遗嘱人具有立遗嘱能力吗?   律师解答:   立遗嘱人必须具备立遗嘱的能力。遗嘱必须是基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能力,就意味着遗嘱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容易侵犯继承人的继承权。 相关法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

    法律问答 2025年2月6日
    900
  • 关于民事权利能力

     问:关于民事权利能力   律师解答: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法律规定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即确认了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这是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仅包括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还包括自然人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在意义上,称之为民事权利义务能力更为全面。采用民事权利能力…

    法律问答 2025年2月6日
    800
  •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问: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解答: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法律问答 2025年2月5日
    8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