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女朋友首付买房,分手能要回吗
能要回。在恋爱期间,如果男方为女方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但双方并未结婚,那么在分手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房屋首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可以。首先,首付的出资是否可以证明男方有出钱,可以男方转账到女方帐上,或直接转付到房产出让方账上都可以证明男方在首付方面的付出。
是可以要回的。至少是可以要回大部分。如果协商不成,对方可能会主张这是赠与,在实务中一般认为这种赠与是附条件的,即是以结婚为条件的,条件不具备,可以撤销。
…全款买了套房子给我,接触下来发现并不合适,请问分手后我要把…
如果你不想睹物思情,不想觉得心里亏欠他什么东西的话,我觉得分手之后,较好不要保留对方的东西,特别是一些贵重的东西,还给他是较好的。除非你对他没有感情,他也不要求你归还,那也无所谓了。
将学姐的名字去除掉。学姐并没有出钱出力。这套房子是由男方买的,只不过是在房产证上写上了女方的名字而已,双方不存在法律承认并且保护的关系,女子必须要把房子还给前男友,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来说,这套房子都不属于女方。
其实客观的来讲,大多数情况下,恋爱时花的钱,是没必要再要回来的,因为基本上也都是男人主动要花的,女人也没逼着你要,这样的话,再去要就不太合适了但是,如果是送的比较贵重的东西,比如说,车子,房子什么的,是应该要回来的。
男方出资买房写女方名字分手
1、法律分析:在婚前男方出资买房写女方的名字,属于赠与行为,分手后对于房子可以协商处理。赠与时双方约定分手需要返还的,分手时女方应该返还房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法律分析: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婚内男方买房后写女方名字的,房屋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后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法律分析:男方首付买房子写女方名字之后分手归属如下:(一)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二)没有协议的,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三)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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