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民法典新规定离婚
【法律分析】
民法典具体对离婚作出了以下新规定: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2、明确胡激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夫妻仔做没双方自愿离婚的,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协议不成,或者一方请求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念纳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关于婚姻法的新规定
关于民法典婚姻法的新规定的问题,可以在我国《民法典》看到,有这样明确的规定法律法规条文。启数第一条条文: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分居一年以上包括一年,一方再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可以判离婚。第二条条文:夫妻一方在婚后生活做了对不起另一方的事情,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第三条条文:患有疾病的一方必须在结婚前如实或旁埋告诉另一方。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衫蚂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新民法典关于结婚登记怎么规定
新民法典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
1、结婚登记必须双方自愿,任何人不能强迫和干预;
2、结婚登记需要符合结婚的条件,例如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升薯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巧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孝笑袭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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