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包人属于职务侵占吗
1、原则上,承包人不构成职务侵占。如果双方解除挂靠关系,双方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追回相关款项的,事实上,双方是合同关系,而不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2、公司承包人原则上,不属于职务侵占主体。较简单地一句话,如果双方解除挂靠关系,双方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追回相关款项的,事实上,双方是合同关系,而不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八十三条 公司承包人原则上,不属于职务侵占主体。
3、法律分析:内部承包关系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内部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提供了工程所需的必要的技术管理、技术服务,进行了必要的安全、质量管理,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承包人为建筑企业单位内部人员。建设单位拨付给建筑企业的工程款,一旦进入建筑企业的帐户,其所有权和支配权就属于建筑企业。
4、只要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相关要件就属于。职务侵占罪属于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既可能是集体性质的,也有可能是私人所有的。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5、公司承包人是否属于职务侵占主体,主要依据职务侵占罪的相关要件。职务侵占罪的特殊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涵盖集体和私人所有企业。
内部承包关系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1、法律分析:内部承包关系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内部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提供了工程所需的必要的技术管理、技术服务,进行了必要的安全、质量管理,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承包人为建筑企业单位内部人员。建设单位拨付给建筑企业的工程款,一旦进入建筑企业的帐户,其所有权和支配权就属于建筑企业。
2、内部承包关系若涉及违规,通常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在公司、企业等单位任职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处罚上,一般情况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款。
3、其次,对于个体工商户的股东、收银员等人来说,他们并不具备成为职务侵占罪犯罪主体的资格,因此无法构成职务侵占罪。再者,如果行为人与被害单位之间存在合作关系、承包关系或挂靠关系,但其并非被害单位的正式员工,那么其同样不具备成为职务侵占罪犯罪主体的资格。
4、因为承包既是一种委托关系,对于原来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因为承包国有单位,在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属于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如前所述这类人员可以构成贪污罪的主体,但不可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故笔者认为承包国有企业人员有挪用公款行为的,无论是风险承包还是经营权承包,都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5、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综合考虑职务侵占的数额、手段、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6、他们认为,接受国有单位聘用而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不属于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受委托人员,主要理由是:这类人员已经属于该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存在委托关系。但持此观点的同志仍认为这类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而不是职务侵占罪,应直接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款。
什么理由推翻职务侵占
1、法律分析:职工不属于该企业人员;侵占罪属于完全自诉的罪名;涉案单位属于个人合伙;合作关系的人不是被害单位的人员;承包关系的人不是被害单位的人员;挂靠人员不是被害单位的人员;借用公司名义与他人合伙经营,并不属于公司人员;证据不足。
2、本文探讨职务侵占罪中常见的不起诉理由,以不起诉决定书为分析起点。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3、职务侵占警方可以不立案吗可以不立案,但是你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职务侵占罪警察不立案怎么办要求公安说明不立案理由,并给予书面材料。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4、应该写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理由;应该写明对起诉书中确定的数额有异议的理由;应该写明被告人的酌情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原因。其他内容。职务侵占犯罪,往往表现为行为人主观上故意有利用自己手里职权来非法侵占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故意。
5、针对职务侵占犯罪行为的指控,法律设定的原告通常为受侵害的企业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即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及其他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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