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身份登记的结婚婚姻有效吗 以假身份结婚如何处理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用别人的身份证登记结婚,婚姻有效吗?

即便是冒用他人身份证进行结婚登记,在符合婚姻成立要件的情况下,该婚姻关系仍然是成立且有效的。合法有效的婚姻重视的是实际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的原始身份,而不能仅凭婚姻登记的姓名、身份证与其本人不符而否认该当事人的原始身份。

法律分析:使用他人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是违法的行为,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以其名义与第三人的婚姻登记,以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使用他人身份证申请结婚登记导致他人无法申请结婚登记的,他人有权申请撤销该结婚登记。

法律分析:使用他人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违法。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办理的结婚登记属于婚姻登记瑕疵,婚姻登记机关并无直接作出撤销登记的权限,法院也不能简单地宣告该婚姻无效,当事人需要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加以解决。

法律分析:是无效的,没有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冒用姐姐身份登记,结婚效力为无效。

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户口办理的结婚证,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关的伪造、使用伪造户口之人,可能还会被追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用假身份登记的结婚婚姻有效吗

1、法律分析:使用假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属于婚姻登记瑕疵,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登记。常见的情形有:代替或冒名顶替他人登记结婚、用来登记结婚的身份信息有误、姓名登记错误、使用假身份证进行登记等等。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常以婚姻登记存在瑕疵为由诉至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婚姻的合法性需基于真实身份,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提供虚假身份信息以骗取结婚登记,违背了法律与公共利益,构成无效民事行为。由此,婚姻关系自始无效,不具法律效力。无效婚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重婚:指已婚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3、利用虚假身份登记的婚姻仍然属于有效的婚姻,离婚的话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根据情况申请法院判决离婚。但利用虚假身份胁迫一方登记结婚的,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原则上受害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4、虚假身份注册的婚姻登记为登记瑕疵,登记机构无权直接撤销,法院亦无法直接宣布其无效。需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寻求解决方案。【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而且,即使双方结婚时欠缺上述某项实质要件,如果事后已经补足,法律仍然认可这种婚姻的效力,并非一定无效或可撤销。所以,根据此规定以及立法旨意,持虚假身份证登记结婚的婚姻应仍属有效。杨锁平律师解析:那么,这种情况的处理办法,应当首先看登记处工作人员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有无尽到审查义务。

6、伪造身份证办理结婚证是无效的。结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以虚假身份骗取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的,违反了婚姻登记管理制度,不允许以虚假身份骗取的婚姻登记产生确认、宣告夫妻关系的效力。《民法典》 *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用假身份登记的结婚婚姻有效吗 以假身份结婚如何处理伪造身份证办理结婚证

伪造身份证办理结婚证是无效的。结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以虚假身份骗取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的,违反了婚姻登记管理制度,不允许以虚假身份骗取的婚姻登记产生确认、宣告夫妻关系的效力。《民法典》 *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主观:用别人的身份证领取自己的结婚证违法。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办理的结婚登记属于婚姻登记瑕疵,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属于违法行为,其结婚行为可撤销,同时公安机关可以追究伪造国家证件罪进行处理。

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户口办理的结婚证,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关的伪造、使用伪造户口之人,可能还会被追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66858.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7日 19:54:01
下一篇 2025年3月7日 19:54:19

相关推荐

  • 主债权消灭抵押权怎么办 主债权消灭保证责任免除规定

    主债权消灭担保债权也消灭吗 1、担保物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也随之消灭。主债权消灭是主债权的全部消灭,根据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主债权的部分消灭,担保物权仍然存在,担保财产仍然担保剩余的债权,直到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时为止。 2、担保债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主债权消灭的,担保债权也随之消灭。担保债权是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主债权…

    2025年3月12日
    100
  • 二度烫伤算几级工伤范围 二度烫伤构成什么责任

    二度烫伤算几级工伤 1、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二度烫伤的情形,是需要根据其实际鉴定机构的鉴定为准的,但是一般情况来看为8到10级。其具体是可以查询《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2、法律分析:二度烫伤属于六级伤残,按照六级赔偿标准赔偿。 3、根据相关标准,可定为五级伤残。相关法条:《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

    2025年3月12日
    100
  • 竞业限制补偿金未按时发放可否终止 竞业限制补偿金未按时发放可否终止劳动仲裁

    竞业限制用人单位拖欠补偿金的规定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也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协议无效。 离职时如果没给补偿金,那么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不给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

    2025年3月12日
    100
  • 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债权转让 债权人怎么转让债权

    债权怎么 *** 才合法债权 *** 方式有哪些 债权 *** 方式分为:自由 *** 、同意 *** 、通知 *** 等方式,合同采用通知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 *** 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 *** 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 *** 的划分类型有,按 *** 的份额可以分为全部 *** 和部分 *** …

    2025年3月12日
    100
  • 产品著作权和专利的区别和联系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区别和联系

    专利权和著作权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是什么 法律主观:专利权和著作权的相同点是:受保护的时间都具有时限;权利都归所有权人独占;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专利权和著作权的规定都不尽相同。 专利权和著作权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是:目的不同。专利权是为了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创新能力,而著作权是为了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保护对象不同。专利权保护对象为发明创造,而著作权保护对象为有形作品。 …

    2025年3月12日
    100
  • 继承权是否能转让 继承权可以转让吗

    继承权是否可以 *** 法律分析:不可以 *** 继承权,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但它同时还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连,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具有一定的专属性。 法律分析:不可以。要么先继承,再赠与,或者就不继承也不赠与;而不能是同时不继承,又赠与。只有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对应继承的份额取得了所有权之后,继承人才能将该份额赠与他人所有。 因此,…

    2025年3月12日
    100
  • 继承和代位继承应如何区分 代位继承和继承继承人份额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哪些区别 *,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第二,继承的内容不同。 法律分析: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法律分析: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性质和效力不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

    2025年3月12日
    100
  •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标准是怎样的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民法典390条物上代位权 1、保险人的物上代位权是通过委付取得。委付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①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②委付应是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请求。③委付不得附有条件。④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 2、法律主观:什么是物上代位权物上代位又称所有权代位,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

    2025年3月12日
    100
  • 放弃继承是否可以不赡养老人 放弃继承和赡养有关系吗

    不继承父母的财产,就可以不用赡养父母吗 1、子女不能因为不继承财产就可以不赡养父母。因为有能力的成年子女必须得赡养老人。这是法定义务。不因为你的任何理由而拒绝。 2、不继承遗产可以不赡养吗 不能。尽管当事人自愿放弃继承遗产,但是其赡养义务并没有终止。 3、不可以,较高法院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不允许以放弃继承权为理由不赡养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继承权是法定的,赡…

    2025年3月12日
    100
  • 关于交通事故后逃逸情况如何认定的信息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2、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肇事者知道他造成了一起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交通事故,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识…

    2025年3月12日
    100
  •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联系与区别?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1、【法律分析】: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1)二者的性质不同。 2、法律分析: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两者的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相同。两者所要继承的内容不相同。 3、法律分析: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如下: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继承的主体不同;适用的范围不同。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

    2025年3月12日
    100
  • 夫妻离婚时共同的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离婚案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

    2025年3月12日
    100
  • 分公司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能独立承担责任吗?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吗?

    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责任。 2、法律分析: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出现法律纠纷先以分公司财产承担责任,分公司财产不足以负担债务,剩余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法律分析:总公…

    2025年3月12日
    100
  • 车祸骨折后如何进行赔偿 车祸骨折了有哪些赔偿

    撞到人轻微骨折怎么赔偿 1、交通事故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交通事故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如下:(1)包括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等费用在18万元以内进行赔偿;(2)如果对方机动车无责,则赔偿限额为8万元。 2、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残疾用具费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3、被人撞了之后骨折,赔偿的内…

    2025年3月12日
    100
  • 公司被吊销名下的车怎么办 公司被吊销了名下的车能继续开吗

    营业执照吊销名下车辆如何处理 公司注销,公司的车辆也是属于公司名下的资产,需要进入清算清单的,所以,注销后,车辆须进行“过户”。 法律分析: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后,需要去工商局补办注销手续,然后凭工商局出具的注销证明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到交警大队领取车辆过户申请表,协议书。填…

    2025年3月12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