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偶有精神病,另一方能主张婚姻无效吗?
如果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如果结婚时并未处于发病期,所患的精神病不属于重型精神病的,婚姻有效,配偶不能主张婚姻无效。
法律主观:可以。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视为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
可以。男女结婚后组成家庭,共同生活,养育子女。为了配偶、子女的身体健康及婚后的共同生活,双方对彼此健康状况有知情权。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方患有精神病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此时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
法律分析:可以。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患有精神病,为了能够稳定婚姻达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在结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经过多方寻医问诊,并且没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严重。
无效婚姻是怎样的?
1、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婚姻可能无效的情况共有三种。只要婚姻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可判定其为无效:(一)重婚;(二)存在法律禁止的亲属关系;(三)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
2、法律分析: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3、我国的相关法律明确指出,这类婚姻自成立起即不具法律效力,当事人亦无法享有及承担夫妻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在同居内所产生的财产分配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失败,则会依照人民法院照顾无过失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4、法律分析: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对于符合上述无效婚姻情形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5、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是无效的: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另外,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6、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主要有以下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的疾病都包括哪些
无效婚姻的疾病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是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法律规定无效婚姻中的疾病包括: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恶性传染病;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不能性生活,且无法矫治者不宜结婚。
法律分析: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都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指定传染病。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婚姻登记前如实告一方,一方未如实告知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患有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有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此类疾病主要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严重遗传性疾病、法定传染病以及有关精神病也属于禁止结婚的范畴。
医学上认定无效婚姻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点:婚前患有临床认为不宜结婚之疾病且婚后未痊愈者(例如麻风病);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通婚者;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传染性疾病者;患有精神分裂症、躁郁症及其他严重精神疾病且在治愈前不得结婚者。
法律主观: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没有包括一方有疾病,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精神病会导致婚姻无效吗?
1、法律分析: 精神病婚姻是没有有效的。根据我国法律中的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如果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可以结婚的一些疾病,在结婚后还是没有治愈的,当做婚姻无效。所谓在结婚后还没有治愈的,是指结婚时该配偶一方的疾病尚未治愈。
2、精神病患者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需要结婚的一方患有精神病的,准备结婚的双方应当暂缓结婚。另外由于精神病人无法表达自己真实意思,因此结婚无法确定是否属于自己的意愿,从而会导致婚姻无效。
3、法律主观:精神病属于我国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需要根据病人发病的时间而定,但如果在发病期间结婚并且隐瞒另一方的,那就是无效婚姻。若是曾经有精神病史,但结婚前就已经治愈好的,那就属于有效婚姻。
其中一方精神病算婚姻是否无效
1、一方患有精神病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此时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
2、如果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如果结婚时并未处于发病期,所患的精神病不属于重型精神病的,婚姻有效,配偶不能主张婚姻无效。
3、精神病患者的婚姻在法律上并非无效,而是可撤销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精神病患者在精神分裂症或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状态,且在婚后尚未治愈,且未告知对方,则此婚姻属于可撤销情形。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4、法律分析: 精神病婚姻是没有有效的。根据我国法律中的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如果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可以结婚的一些疾病,在结婚后还是没有治愈的,当做婚姻无效。所谓在结婚后还没有治愈的,是指结婚时该配偶一方的疾病尚未治愈。
5、了解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对方患有精神病并不符合婚姻无效的法定条件。婚姻无效主要涉及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三种情况。在特定条件下,婚姻可以请求撤销。若婚姻因胁迫或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而成立,受害者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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