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爸有权立遗嘱吗?我妈还活着
一般情况下,后爸是有权利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除非后爸头脑清醒不清醒,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公民立遗嘱的权利,是不因他人的存在(活着)而被剥夺的。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继父继母之间是有遗产继承权的,继父继母形成婚姻关系以后,夫妻之间的这种遗产继承权跟前任就没有任何的关系了,同时,继子女如果和继父继母之间有抚养关系的话,继子女也是拥有继承权的。没有形成实质抚养关系的,不能继承遗产。
你是有继承权的,建议你再找个律师详细咨询一下。《民法典》中根据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过户到母亲名下后,母亲去世,按法定继承,配偶(后爸)属于继承人之一,可以分割房产 有遗嘱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平分或者协商分割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取决于其与后爸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若存在此种关系,无论亲缘如何,继女均可享受与其亲生子女同等待遇的继承权;反之则可能无法继承。然而,如继父以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指定让继女继承财产,她亦有权依照遗嘱获得相应权益。因此,判定继女继承权的关键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抚养关系及遗嘱效力。
父母在世时如何立遗嘱
父母在世之时,可订立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或口头遗嘱。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自手书,签名并标注日期;代书遗嘱则要求至少两名见证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为书写,且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均需签名并标注日期。公证遗嘱需通过公证机构办理。
父母在生之时可订立多种形式的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及打印遗嘱等。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署名及标注日期;代书遗嘱则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行代书之责,之后由遗嘱人及各见证人签字并注明年份与月份。
父母在世时,您享有立遗嘱的自由权。遗嘱可选用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以及口头或公证等方式。自书遗嘱需亲笔手写,并签署日期;代书遗嘱则需具备至少两名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名代书,逐步完成整个流程并签署日期。
在意识模糊或不清醒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遗嘱人需对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拥有处置权。 遗嘱内容须合法。不合法的遗嘱包括:(1)剥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未保留胎儿应有继承份额;(3)违反其他任何相关法律规定。 遗嘱形式应合规。
当尚在人间之父母欲立遗嘱时,方式繁多。常见者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及公证遗嘱等等。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就,签注姓名及日期;而代书遗嘱则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于其中一人文书之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均须签章,注明时间。对于公证遗嘱而言,务必遗嘱人亲赴公正机关办理。
制定遗嘱实为至关重要之法律行为。若父母尚在世,欲订立遗嘱的母亲须确认自身具备充分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愿真实、合法。可行的预案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多种形式。
中风过的老人可以订立遗嘱吗?
1、中风患者能否订立遗嘱,取决于其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中风后仍具明确意愿及正常认知能力,理解遗嘱内容与含义,便可行使此权利;反之,若受中风影响,失去清晰感知力、言辞表达能力甚至认知能力,则所立遗嘱恐会失效。为保障遗嘱效力,建议采取公证方式,并邀请两位无关见证人在场见证。
2、如中风后,患者神志清醒,有理解遗嘱含义及自主分配财产的能力,即可订立遗嘱。常见有效遗嘱模式含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及公证遗嘱等,无论何种方式,均需符合相关法律规范。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署,并标注日期。如对中风者行为能力存疑,可考虑通过医学鉴定判定其是否具立遗嘱资格。
3、已经中风的老人只要还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话仍然可以自己写遗嘱,行动不方便的话,让跟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代写遗嘱也是可以的。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立遗嘱的 *** 还有公证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危急情况下订立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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