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一、婚姻登记存在瑕疵的属于无效婚姻吗结婚登记存在瑕疵的不属于无效婚姻。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
一、婚姻登记存在瑕疵的属于无效婚姻吗
结婚登记存在瑕疵的不属于无效婚姻。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从上述情形看,结婚登记存在瑕疵并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如果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的,不属于无效婚姻,应当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并非所有人都可以随便申请,法律规定了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主要包括两大类,即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婚姻当事人当然是指婚姻男女双方。而相比于婚姻当事人来说,利害关系人则是比较复杂的。根据相关法律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患病者共同生活为近亲属。
此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婚姻登记存在瑕疵的情况,并不属于《婚姻法》中四种无效婚姻的情形,因此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认为婚姻关系无效。那这样的情况该如何来处理呢?从有关规定中了解到,此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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