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以后一方有事的当然不能牵扯到对方的财产,只要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男女之间就不再具有夫妻之间享有的一些权利或者义务,但是,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双方仍然有义务清偿共同债务,同时要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一、离婚后一方有事牵扯对方财产吗
离婚后一方有事是不能牵扯对方财产的,离婚后双方不再具有夫妻间的义务,除非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可以起诉分割财产,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总的来说,除非是和子女相关的事宜,或者需要清偿共同债务,处理个人私事的不能牵扯对方的财产,事实上,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的个人财产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处理个人私事,也不能强行要求使用对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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