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补偿如果是针对婚前个人的私房进行的那么就是个人的财产。如果是针对夫妻双方婚后买的房屋进行的补偿,那么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双方在离婚时就是需要将这部分拆迁款进行均等分割的。
一、拆迁补偿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具体要看被拆迁的房屋到底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2、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因此在拆迁补偿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还是个人的,除了要看这个房屋是婚前购买的还是婚后购买的之外,还需要考察这个房屋是属于私房还是属于公房。通常如果这个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就算拆迁有所补偿,即使是在婚后的补偿,也依然是属于个人财产,不会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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