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贷款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是没办法分割的,因为房子抵押给了银行,夫妻双方还没有完全取得房屋的产权,这种情况下只能暂时判决由哪一方当事人使用,等还完房子的贷款之后,双方对产权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再次起诉处理。
一、按揭贷款的房子离婚如何分割?
按揭贷款的房子在离婚时是不能分割,双方并未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分割产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哪些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总的来说,如果想要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完成对贷款方的分割,只能想办法提前还贷,如果没办法提前还贷的,就算双方协商好了房产的分割方案,但实际上也没有办法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房子的产权归属是以产权证的登记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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