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以后不能生育的情况下也不一定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有正当理由,比如可以证明对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孩子自愿表示要跟自己生活的,以不能生育为由请求变更抚养权的,不一定可以胜诉。
一、离婚后不能生育能要回抚养权吗?
离婚后不能生育不一定能要回抚养权,不能生育不是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正当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后请求变更抚养权的起诉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离婚后请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事实上,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不管双方是否具有生育能力,都必须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证明本人已经没有生育能力,这种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会把孩子抚养权判给没有生育能力的一方,离婚后才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生育能力的,想变更抚养权可以先和对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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