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由其依法实施代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为其法定代理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按照人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来判断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因为这涉及到一个公民的权利能力问题,所以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
1、被申请宣告人必须是精神病人;
2、必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3、以法定程序宣告;
4、必须由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宣告。
二、无民事能力人法律责任
当事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无法承担民事责任。虽然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承担或在承担民事责任时受到限制,但是他们或她们在侵犯他人权利或利益时应该是直接侵害人,所以他们或她们是不能摆脱成为民事被告的风险。不过虽然他们或她们是被告,但是承担责任或部分责任的主体却是他们或她们的监护人。
监护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除了未满十周岁的儿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是其父母等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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