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如何结束事实劳动关系?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一、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一)事实劳动关系界定及其表现形式

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实际上是相对于劳动法中劳动合同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的,界定事实劳动关系必须把握劳动合同所调整的劳动关系的实质。因此,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是指相对于劳动合同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劳动关系时,不符合劳动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一般表现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形成隶属性的劳动关系状态。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二是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三是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但实际上,对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已有明确的规定,审判实践中,是按照劳动合同无效来进行处理的,并没有按照事实劳动关系处理。而双重劳动关系尽管我国劳动法原则上不承认其合法性,但实践中仍然是按照双重劳动关系来处理的,就对此做出了规定。因此,审判实践中,所指的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是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一般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然在原单位工作。

(二)目前实践中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审理依据

1、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尽管没有明确事实劳动关系,但也没有否定其效力。

2、目前,实践中处理事实劳动关系较为直接的依据是,原劳动部在1995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这两条对事实劳动关系案件的劳动仲裁提供了法律适用依据。

3、2001年4月30日施行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也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如果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时,该《解释》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司法解释对确定履行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提供了依据。

从上述规定来看,我国承认事实劳动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即将事实劳动关系明确列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三)对解除或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1、对自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2、对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的答复。在这种情况下,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处理。即按以下三种情况处理:①如果劳动者因本人原因提出终止该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②一方提出终止该事实劳动关系,并与对方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③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不同意的,视为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受“12个月”的限制),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这个答复成为了实践中适用的依据。

二、如何结束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但不按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被称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是不符合劳动法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既未终止合同也未续签合同的,形成同样的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法不订立劳动合同,因此,法律法规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是不一样的。

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员工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则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同时,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还应当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对于医疗期内的职工或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不得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另外,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员工,即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龄满10年的员工,如果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不得终止事实劳动关系。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52655.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2日 20:01:32
下一篇 2025年2月12日 20:01:48

相关推荐

  • 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

    2025年2月12日
    900
  • 2022,工伤认定标准提交申请时期限是多久?

    2022,工伤认定标准提交申请时期限是多久?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其全部医药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承担;并且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疾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抚恤费或补助。接下来,普法网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2025年2月12日
    1100
  • 劳动诉讼费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劳动诉讼费的计算依据是什么?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八十三条还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2025年2月12日
    1000
  • 工伤鉴定标准与伤残鉴定标准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

    2025年2月12日
    700
  • 工亡单位怎么写工伤认定申请书

      赚钱工作是一件开心的事情,谁也不希望出现什么意外情况,但是当不幸发生的时候我们应该及时减少损失。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工亡单位怎么写工伤认定申请书?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 下班途中死亡算工伤对单位公平吗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其实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而其中造成职工人身损害的情况比较多,但如果事故比较严重的话,出现职工死亡的结果也是有的。那下班途中死亡算工伤对单位公平吗?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方面的疑问,接下来,知芒网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900
  • 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了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的时候,心情往往比较焦灼,上班途中因为走路没看红绿灯或者开车太快等原因发生车祸的现象屡见不鲜,但是让很多人感到疑惑的是: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导致的人身伤害算是工伤吗?还是只能算是交通事故呢?其实这不能一概论之,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确定算不算工伤主要还得看在上班途中发生的车祸是否由本人来负主要责任。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 员工早退遭意外伤害可以认定工伤吗?

      按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意外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但是,有些员工不遵守公司规定,上班早退,又遭到意外伤害。因为是在是下班时受伤,所以会去申请工伤。但是,因为员工早退违规,所以可能会直接影响认定工伤。   首先,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意外伤害,并且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工伤。   但是,因为员工早退…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 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按规定,员工工作受伤,可以认定工伤,依法领取工伤赔偿。但是,有些员工过了法定退休年龄还在工作,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因为退休员工继续工作会认定为劳务关系,那么可能会影响认定工伤。   首先,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受伤,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不过,已达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跟公司建立劳务关系,所以工作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过…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1000
  • 上班时候出车祸算工伤吗

      工伤的认定范围还是比较广泛的,在上班和下班出现的不是自己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能认定为工伤,这个工伤赔偿的时候,一般需要由肇事者缴纳医疗费的。知芒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上班时候出车祸算工伤吗   1、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的,可以算是工伤;   2、比如承担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   3、并且,…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900
  • 单位组织的比赛受伤算工伤吗

      工伤认定的要求是相当严格的,不是在单位受伤就是工伤。那么单位组织的比赛受伤算工伤吗?下文知芒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工伤认定的知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根据劳动法律法规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原意和司法实践,在认定“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时不能机械绝…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 上班期间跟同事争吵打架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上班期间,同事间因为工作矛盾或者私人恩怨起争执,最后矛盾激化直接动手打架,一方情绪激动难以控制自己行为的,可能会导致另一方受伤。因为是在上班期间工作场所内遭到伤害,受伤的员工便要确定是否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按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有以下情形的会被认定为工伤:   1、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员工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900
  • 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从什么时候起算?

      劳动法律规定,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员工有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将会视同工伤,员工家属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过,员工突发疾病被送去抢救后,要确定48小时内的起算时间,这将直接影响工伤的认定。   其实,按规定,我国当前法律明确了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所以,对于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并未明确。   不过,…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 一人一半的交通事故责任可以申请工伤吗?

      我们知道,员工遭到事故伤害,非公司员工本人主要责任或全责受伤,并属于法定工伤范围的,即可以申请工伤。所以,员工发生交通事故伤害,并被认定为一人一半的事故责任,那么就要考虑是否可以申请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按规定员工遭到以下的事故伤害,应当认定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900
  • 工伤二次鉴定怎么回事

      在现实生活中工伤意外事故是经常发生的,发生工伤后造成劳动者伤残的,劳动者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的等级,那么工伤二次鉴定怎么回事呢?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工伤二次鉴定怎么回事   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伤残的,如果工伤职工工伤复发,造成伤残加重的,就需要做二次劳动能力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9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