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谁能申请失业保险金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其中单位的缴费基数为该单位一个月或者一年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是指一个单位一个月或者一年发放给全体职工的所有工资。
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一个月或者一年的工资。工资是指单位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是为补偿劳动者所消耗的体力或者脑力劳动而发给他们的劳动报酬。职工个人的工资一般以月计算,一般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和奖金,各种补贴和福利不计入职工个人的工资当中。
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月代扣职工个人工资的1%。然后,把代扣的失业保险费和单位本身缴纳的2%的失业保险费一起存入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也不享受失业保险金。考虑到企业缴费基数中包括农民合同制工人工资的部分,且工资总额不宜分割;对在企业工作时间较长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采取对工作满一定期限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补贴的办法,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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