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婚已经半年了,妻子出轨而离婚,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的,这不符合彩礼的返还条件,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后未共同生活在一起,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一、结婚半年妻子出轨能要回彩礼吗?
女方出轨离婚,不能要回彩礼。男女双方因女方出轨而离婚的,不符合退还彩礼的情形,彩礼不能要回来,在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才能要回彩礼:
1、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未共同生活;
2、男方在婚前按照民间习俗给付彩礼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女方出轨不是一定需要退回彩礼钱的。法律规定,如下情形应当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
二、彩礼的返还问题有什么?
1、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三、结婚后彩礼钱属于谁的?
彩礼是特殊的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即结婚这一条件的成就或即将成就系彩礼给付生效要件。而一般彩礼的交付大都在婚前发生,给付的对象一般也认为是女方家人,因此彩礼钱属于女方家人的个人财产。若女方父母婚前转赠于女方,婚后也属女方的个人财产,若赠与发生在婚后,且无指定赠与对象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结婚半年后妻子出轨,不能要回彩礼,彩礼是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具有赠予的性质,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男女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是不能分割彩礼,男方也不能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若是在领取结婚手续之后,男方给付女方的彩礼,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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