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中国人民银行《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的相关要求,规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服务,中国人民银行于近日发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2月1日正式施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4号)同时废止。

  《办法》进一步明确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及职责,细化登记内容,优化登记和查询操作流程,将更好地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开展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与查询活动,进一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保护担保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国发〔2020〕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纳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包括:

  (一)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

  (二)应收账款质押;

  (三)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

  (四)融资租赁;

  (五)保理;

  (六)所有权保留;

  (七)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但机动车抵押、船舶抵押、航空器抵押、债券质押、基金份额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应收账款债权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的权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请求权,包括现有的以及将有的金钱债权,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付款请求权。

  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一)销售、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出租动产或不动产等;

  (二)提供医疗、教育、旅游等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

  (三)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收益权;

  (四)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活动产生的债权;

  (五)其他以合同为基础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是动产和权利担保的登记机构,具体承担服务性登记工作,不开展事前审批性登记,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征信中心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统一登记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和查询服务。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征信中心登记和查询服务有关活动进行督促指导。

  第二章 登记与查询

  第六条 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通过统一登记系统办理。

  第七条 担保权人办理登记。担保权人办理登记前,应当与担保人就登记内容达成一致。

  担保权人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关于担保权人办理登记的规定。

  第八条 担保权人办理登记时,应当注册为统一登记系统的用户。

  第九条 登记内容包括担保权人和担保人的基本信息、担保财产的描述、登记期限。

  担保权人或担保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当填写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法定注册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金融机构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球法人识别编码等机构代码或编码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担保权人或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件载明的地址等信息。

  担保权人可以与担保人约定将主债权金额、担保范围、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担保财产等项目作为登记内容。对担保财产进行概括性描述的,应当能够合理识别担保财产。

  最高额担保应登记最高债权额。

  第十条 担保权人应当将填写完毕的登记内容提交统一登记系统。统一登记系统记录提交时间并分配登记编号,生成初始登记证明和修改码提供给担保权人。

  第十一条 担保权人应当根据主债权履行期限合理确定登记期限。登记期限最短1个月,最长不超过30年。

  第十二条 在登记期限届满前,担保权人可以申请展期。

  担保权人可以多次展期,每次展期期限最短1个月,最长不超过30年。

  第十三条 登记内容存在遗漏、错误等情形或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担保权人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担保权人在原登记中增加新的担保财产的,新增加的部分视为新的登记。

  第十四条 担保权人办理登记时所填写的担保人法定注册名称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的,担保权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4个月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担保权人办理展期、变更登记的,应当与担保人就展期、变更事项达成一致。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权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权利实现;

  (三)担保权人放弃登记载明的担保财产之上的全部担保权;

  (四)其他导致所登记权利消灭的情形。

  担保权人迟延办理注销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担保权人凭修改码办理展期、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担保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内容错误的,可以要求担保权人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担保权人不同意变更或注销的,担保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办理异议登记。

  办理异议登记的担保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行注销异议登记。

  第十九条 担保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自异议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7日内通知担保权人。

  第二十条 担保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30日内,未就争议起诉或提请仲裁并在统一登记系统提交案件受理通知的,征信中心撤销异议登记。

  第二十一条 应担保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担保权人的申请,征信中心根据对担保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担保权人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等法律文书撤销相关登记。

  第二十二条 担保权人办理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担保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办理异议登记后,统一登记系统记录登记时间、分配登记编号,并生成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异议登记证明。

  第二十三条 担保权人开展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业务时,应当严格审核确认担保财产的真实性,并在统一登记系统中查询担保财产的权利负担状况。

  第二十四条 担保权人、担保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按照统一登记系统提示项目如实登记,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因担保权人或担保人名称填写错误,担保财产描述不能够合理识别担保财产等情形导致不能正确公示担保权利的,其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办理登记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以在注册为统一登记系统的用户后,查询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信息。

  第二十六条 担保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查询人以担保人的法定注册名称进行查询。

  担保人为自然人的,查询人以担保人的身份证件号码进行查询。

  第二十七条 征信中心根据查询人的申请,提供查询证明。

  第二十八条 担保权人、担保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查询人可以通过证明编号在统一登记系统对登记证明和查询证明进行验证。

  第三章 征信中心的职责

  第二十九条 征信中心应当建立登记信息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做好统一登记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建立高效运转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防止登记信息泄露、丢失,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征信中心应当制定登记操作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三十一条 登记注销、登记期限届满或登记撤销后,征信中心应当对登记记录进行电子化离线保存,保存期限为15年。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征信中心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登记服务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4号发布)同时废止。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473.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5日 19:54:45
下一篇 2025年2月5日 19:54:51

相关推荐

  • 最新集体土地的征收办法

      土地征收是我们大家都不陌生的,我国是土地国有的,当国家有需要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土地征收,并给予他们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那么大家知道最新集体土地的征收办法是什么吗?下面就让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最新集体土地的征收办法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土地征收  土地征用简称”征地”。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收取集体或…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800
  • 城管强拆需要赔偿吗?城管有没有权利强拆合法建筑

      城管是我们日常经常见到的一个行政执法单位,他们是最贴近人民生活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基层公务员。城管部门在执法时有时会对居民房屋开展强拆工作,很多老百姓会有疑问:城管有权对房屋进行强拆吗?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城管强拆需要赔偿吗?      在看到城管在日常生活中对房屋进行强拆时,很多老百姓会感到诧异,为什么城管能够对房屋实施强拆?难道这样不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吗…

    2025年2月6日
    400
  • 县级统征办有权利强拆吗?强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近期收到了一名网友的咨询:律师,前一阵子收到了县级人民政府下发的征收公告,县级人民政府有权利对居民房屋作出强制性拆除决定吗?想必不止证明网友有这样的疑问,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县级统征办有权利强拆吗?强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首先,作为一名专业的律师,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县级统征办是没有权利对居民房屋实施强制性拆除的…

    2025年2月6日
    700
  • 对于强拆的最好办法是什么?强拆怎么控告拆迁单位

      在面临房屋强拆时,被拆迁人不能够坐以待毙,同时也不能够太过于激进,这其中的分寸感其实是很难拿捏的。经常有收到私信问我,在面临强拆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来进行制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对于强拆的最好办法是什么?强拆怎么控告拆迁单位?      强拆往小了说是扰乱了社会的治安,往大了说甚至还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所以被拆迁人在面对这种暴力非法行为时,最好的方法…

    2025年2月6日
    600
  • 政府有权利强拆违法建筑吗?政府强拆违建合法吗

      违法建筑是我国明令禁止的,但是违法建筑仍然存在,特别是在乡下和郊区。违法建筑是指没有得到合法的用地许可或者不按照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像在耕地建房或者私自搭建等都是违法建筑。对此,如果违法建筑一但被发现,通常情况下都会采取拆迁或强拆的手段。那么政府有权利强拆违法建筑吗?      首先对于强拆的性质来说:并不是所有的强拆都是违法的,其中被我国明令禁止的…

    2025年2月6日
    700
  • 历史遗留违建处理办法,遗留违建可以不罚款吗

      由于种种问题,国家目前还有很多历史遗留违章建筑。就目前来看,这些遗留的违章建筑是国家首要的解决任务之一。为了帮助大家了解违章建筑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历史遗留违建处理办法,遗留违建可以不罚款吗?      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历史残留文件和违章建筑并不能够划等号。有些房屋建筑由于历史遗留原因而没有办理房产证件,这些房屋在面临房屋拆迁工作时,…

    2025年2月6日
    600
  • 规划部门有权利认定违章建筑吗?违章建筑认定后一定要拆除吗

      近几年来,国家对于违章建筑管控的十分严格,许多行政单位都出来清查违章建筑。想必大家都不太清楚到底有哪些行政单位有权利认定违章建筑,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规划部门有权利认定违章建筑吗?违章建筑认定后一定要拆除吗?      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是有权利认定违章建筑的。在现实生活中城市规划部门会展开日常工作的巡查…

    2025年2月6日
    400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全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该办法。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下文是由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全文,欢迎阅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700
  • 民事诉讼程序之原告的权利

      核心内容:作为民事诉讼程序诉讼参与人之中的原告,对于民事诉讼程序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法律知识网民事诉讼法栏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   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或者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作为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可以享有以下的权利: …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700
  • 仲裁当事人的权利

      《仲裁法》规定仲裁当事人的重要权利是:   1、申请人有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权利。   申请人有权申请仲裁,在申请书中提出自己的仲裁请求,在仲裁过程中,申请也有权放弃自己的仲裁请求,终止仲裁程序。申请人还有权变更仲裁请求,包括既可以增加仲裁请求,也可以减少仲裁请求。   2、被申请人有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的权利,有提出反请求的权利。   在仲裁中,被申…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500
  •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有哪些

      在民事领域,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是人们解决纠纷的几种主要形式,而随着法律行业的专业化,人们法治意识的提高,诉讼途径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一些诉讼中,人们会委托诉讼代理人,那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600
  • 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有哪些权利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700
  • 诉讼代理人在代理诉讼过程中享有的权利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600
  • 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有哪些权利?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800
  • 律师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律师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诉讼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二是依委托代理关系取得的诉讼权利。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是指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基于其特殊身份,参加民事诉讼所享有的权利,在民事诉讼代理活动中,律师享有以下几项法定的诉讼权利,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律师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咨询、阅卷,…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5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