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来说相关部门会根据劳动合同、工作时的考勤记录、以及工资单等文件来裁定。如果出现工资有缺漏的就要求劳动单位向劳动者补足工资,如果没有缺漏的就不会要求补足工资,找着工资单发就可以了。
一、农民工工资核算上有纠纷如何裁定
遇到工资纠纷的情况,相关部门一般是会根据工资单、考勤记录等文件上的信息进行裁定,又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形就是责令相关部门补足工资,如果没有的就是按照工资表上的来发放。如果存在工资核算纠纷的情况应该及时的向相关部门反馈。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二、劳动争议的相关法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遇到劳动纠纷一般是通过以上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各有利弊。但是尽量不采取暴力阻挠的方式来讨薪,这么做不仅仅拿不到新水,还有可能被派出所治安处罚。在选择劳动单位的时候也应该选择一些较为正规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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