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社会中对于承揽合同是属于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规定,双方如果签订了合同的情况下就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来执行。面对这样的情况,那么对于承揽关系是否必须有书面合同呢?下面就由知芒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承揽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吗
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承揽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完成人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所以说签订合同是必须的,但是对于合同的相关事项需要注意,以免发生合同纠纷,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知芒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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