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夫妻来讲,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争夺是比较激烈的。即使是法院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的时候也是要遵循一定的处理原则,并不能随心所欲的处理。那么夫妻财产处理的原则是什么呢?下面知芒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
4、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分割的原则
男女各自的专用物品,如男女平时专用的本人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要尽可能分给本人,从一方父母处继承所得的有特殊意义的物品,也尽可能分给受继承的一方。
5、经济帮助原则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不论是女方还是男方,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就应当对生活困难方给予适当帮助,在住房或其它财产上进行照顾,适当多分。
6、补偿原则
如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7、过错损害赔偿原则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帮互助,维护平等、和睦的婚姻关系。如果夫或妻一方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的终结,不仅是违约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过错方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合情合法。《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无过错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直接法律依据。
8、恶意侵害对方财产分配权的人少分或不分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通过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方法进行惩治,既能对行为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也可以使对方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和保障。
以上就是夫妻财产处理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对夫妻财产的处理是遵循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如一方经济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多分一点;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的,要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一方要是恶意侵害对方财产分配权的,则可以少分或不分。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夫妻财产处理要遵循哪些原则”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知芒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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