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除名、违纪辞退有什么区别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导读:开除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严厉的处分。受到开除处分的职工对处分不服,与企业发生争议

开除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严厉的处分。受到开除处分的职工对处分不服,与企业发生争议,就称为开除争议。在判断现实生活中的是否属于开除争议时,应主要看企业最终处理结果,而不是看其处理的原因。用人单位开除职工的原因、依据多种多样,有的因职工违反纪律,有的是因职工破坏了企业规章(包括分房规定、规定等),有的是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的是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也有的是依据企业规章。无论用人单位以何种理由、何种依据,也无论理由、依据正确与否,只要是对职工实施了开除处分,就涉及职工最大的劳动权利,职工对开除处分不服而发生争议,就属于开除争议。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只要争议当事人提出申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就应当受理,而不应以开除的原因、依据不当或受理后很难处理作为不予受理的理由。

开除争议的主要处理依据

目前,处理开除争议主要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有《企业职工奖惩暂行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等等。此外,企业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也可作处理依据。

除名

除名,是指用人单位专门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且旷工时间超过法定期限的职工,依法采取的一种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理措施。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对处理不服发生的争议,就称为除名争议。认定现实生活中的劳动争议是否履行除名争议,也应主要看企业对职工的最终处理结果。这里需要明确一点,1993年劳动部发出《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第2条、第6条中规定的职工要求停薪留职,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应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这里?quot;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因此,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也属于除名争议范围。

除名争议的主要处理依据

目前,除名争议处理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解答意见》、《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流动暂行规定》等。

辞退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行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又可以分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被辞退的职工对此不服与企业发生的争议,就称为辞退争议。

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但未达到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安置富余职工的规定,解除企业富余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14条规定:”富余职工由企业自行安置有困难到社会待业的,在待业期间,依法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帮助职工再就业。”这一规定实际上就是规定了被正常辞退的职工在待业期间的待遇等问题。

辞退争议的主要处理依据

违纪辞退争议与正常辞退争议的内容与原因有很大区别,因此,处理依据也不同。

处理违纪辞退争议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关于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 若干问题解答》等。另外,企业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也可作为处理依据。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国务院正在清理法规,在不久以后,上述两个文件即将废止。违纪辞退的法律依据应为《》第25条及相关的配套规章,将违纪辞退的职工按解除办理手续。

正常辞退争议处理的依据,主要是《劳动法》第24、26、27条及相关的规定和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企业依据国家规定制定相应的企业规章,也可作处理依据,对正常辞退的职工应办理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001年10月6日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19号)已将《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废止。因此,违纪辞退职工针对性很强的法律依据也就相应没有了。实际上,国家是将违纪辞退职工的权力下放给用人单位了。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或在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今后处理违纪职工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应当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这种辞退行为,实际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因此其笼统的法律依据,应当是《劳动法》第25条第2项的规定。

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三者之间区别主要是:

1.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

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和违纪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2.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①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②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③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④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除名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

违纪辞退则适用于犯有《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且经教育或行政处分无效的职工。一般是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也够不上除名。

3.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

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违纪辞退,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违纪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

除名,法规没有实施程序的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是参照辞退违纪职工的程序,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作出决定。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40540.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2日 07:54:16
下一篇 2025年2月12日 07:54:30

相关推荐

  • 上班路上骑车摔伤算工伤吗怎样赔偿

    问题解答: 公司员工在上下班路上骑车摔伤了,属于工伤事故,公司应当承担工伤责任。员工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意外,如果公司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公司需按照工伤保险规定来赔偿,如果缴纳的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负责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10日
    500
  • 遭遇工伤时劳动局如何工伤鉴定

    问题解答: 遭遇工伤时劳动局的工伤鉴定程序如下: (一)申请认定 (二)申请材料的要求 (三)申请材料审核 (四)调查核实 (五)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六)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10日
    600
  • 工伤之后辞职了还能否拿到赔偿金

    问题解答: 劳动者工伤认定后辞职,用人单位也应当给予补偿。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10日
    500
  • 工伤鉴定级别赔偿标准是什么

    问题解答: 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等于本人工资乘24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等于本人工资乘22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等于本人工资乘20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乘90%; 2.二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乘85%; 3.三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乘8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10日
    500
  • 员工上下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

    问题解答: 需要看案情,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这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能够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两种,第一种就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火车事故伤害的,二种就是参加救灾抢险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当中受伤害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10日
    600
  • 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

    问题解答: 工伤认定程序为: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受工伤认定申请时,若申请人提供材料部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10日
    600
  • 退休后打工受工伤怎么赔偿

    问题解答: 退休后打工受工伤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标准赔偿,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购买社保的,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10日
    600
  • 脾脏摘除算几级伤残

    问题解答: 脾脏切除应为定为七级伤残,最终要以伤残鉴定为准。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七级伤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40%)×赔偿年限。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10日
    600
  • 伤残鉴定需要本人去吗

    问题解答: 需要本人去。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的鉴定,本人必须到场。因为身体伤残不能到场的,由专家组人员现场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10日
    500
  • 职工发生工伤后,谁有权利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问题解答: 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以及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都有权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10日
    400
  • 工伤认定书遗失如何解决

    问题解答: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或者职工可以凭身份证到原先认定工伤的劳动局重新领取一份。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10日
    500
  • 被扶养人生活费怎样计算

    问题解答: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10日
    400
  •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怎么办

    问题解答: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有: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10日
    500
  • 请问下班时间在家死亡了,单位能赔偿么

    问题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48小时内病发死亡才可以算工伤,超过时间死亡的不算工伤。 如果既不是在上班时间发病,也不是在上班时间死亡,更不是职业病死亡的话,单位不负责任,只需给予一般的丧葬费用即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10日
    500
  • 鉴定伤残的流程和费用

    问题解答: 1、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 2、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 3、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案件受伤当事人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病历资料、…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10日
    7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