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 昨日,从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获悉,今年福州市将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及降低费率政策。据了解,今年1-6月,企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仍按2009年4月份人均缴费基数下调20%执行。下月起至12月,企业工伤
、
昨日,从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获悉,今年福州市将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及降低费率政策。
据了解,今年1-6月,企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仍按2009年4月份人均缴费基数下调20%执行。下月起至12月,企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企业今年6月份全体参保职工的工资总额下调20%申报。
如果企业职工工资低于2009年福州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2009年福州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下调20%申报。
此外,今年1-12月,福州市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404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