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出来后,大家都很关心其他相关的条例会不会变化。目前关于到离婚证必须双方同时领取这一类的信息是很多小伙伴们都非常关心的,很多人也是经常在搜索关于离婚证必须双方同时领取方面的信息,那么知芒网小编就会大家整理相关知识为大家解答。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第五十七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填写。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民法典离婚证须双方同时领取吗”的相关知识。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意思就是说必须要双方都到场领取离婚证才行。还有什么问题的,欢迎咨询知芒网。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39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