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中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条件标的
一、民法典中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条件标的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非限制流通物;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则依照其规定。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可以是现存物,也可以是将来物,如尚未建成的房屋、生长中的农作物等。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有体物,权利不能成为一般买卖合同的标的,而需接受其他法律的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的内容需要哪些 买卖合同的内容需要以下这些: 1、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及包装方式; 2、标的物的价格、金额、货币及价格术语; 3、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4、标的物的保险和运输方式; 5、标的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和检验时间; 6、价款支付的时间、地点,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如您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拨打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39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