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到期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责任。关于未到期解除合同属于什么责任的问题,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未到期解除合同属于什么责任
1、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
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几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后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二、如何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方法如下:
1、协议解除。双方解除合同意思一致的达成一般也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2、单方解除。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
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3、法定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39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