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相应的义务,但有些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做满整个劳动期限,那么,没有做满劳动期限如何处理呢?知芒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没有做满劳动期限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时,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根据期限可以划分的合同类型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据期限不同,可以划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使没有做满整个劳动期限,劳动者也是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知芒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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