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密协议签订时,需要协商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如保密协议的范围、保密协议的期限、保密协议经济补偿、违约责任等。保密协议生效后,要履行保密协议的义务,那么保密协议未约定期限怎样认定?知芒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保密协议未约定期限如何认定
保密协议未约定期限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如果协商不成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二、违反保密协议的责任
1 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因违约或侵权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2 行政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工商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或销毁。
3,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刑法》规定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协议没有约定保密期限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如果不能协商约定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保密协议纠纷。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芒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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