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在现实生活中适用是非常普遍的,双方一旦签订合同,就有义务遵守合同,出现违约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我们签订的合同是可以解除的。那么,解除合同后对自己会有什么影响呢?合同解除在时间上又有什么规定呢?下面就由知芒网小编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中解除合同原合同怎么处理
在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恢复原状包括支付孳息;支付对方为维护财产以及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依法签订的合同是不得擅自解除的。希望大家在签订合同之时一定要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看清合同条款合不合理,合同一旦签订,尽管可以解除合同,但必然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需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知芒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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