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办事项目名称办理工伤保险理赔申办对象资格经的参保人员提供材料1、《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2、 工伤确认表(书)原件;3、 劳动能力鉴定书或医疗终结诊断表(轻伤放弃劳动能力鉴定的)原件;4、 身份证复印件;5、 医疗机
办事项目名称办理工伤保险理赔
申办对象资格经的参保人员
提供材料1、《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
2、 工伤确认表(书)原件;
3、 劳动能力鉴定书或医疗终结诊断表(轻伤放弃劳动能力鉴定的)原件;
4、 身份证复印件;
5、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费发票和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
6、 病历或出院小结复印件;
7、 首次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应出具地税部门已受理的登记申报表,并加盖受理章印;其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事指南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5日内向区社保中心进行工伤报备。
办理机构区社保中心
办理地点新店镇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2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0592-7889773,0592-7889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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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1836528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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