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诉讼再立案要注意以下问题:(1)、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等。关于离婚诉讼再立案要注意哪些问题的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二、离婚案件立案后的步骤
在离婚问题上,如果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法。向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起诉状,然后法院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立案后的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2、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3、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4、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如何分割财产以及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院在受理了离婚案件之后,就会根据自身案件审理的情况,对该离婚案件作出排期,确定了开庭时间之后,就会向当事人送达传票,作出具体的开庭通知。对于当事人而言,离婚案件立案后比较重要的就是诉讼阶段了,最后的判决如何,也是要看在诉讼阶段辩论中的情况。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383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