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的法律后果,是指由于婚姻关系的解除所引起的有关权利义务的变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的法律后果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探望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在必要时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时确定的费用的数额,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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