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根据《》规定的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
根据《》规定的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该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注:(1)境内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 (2)职工是指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即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即使未签订,但事实上已成为企业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 (3)机关、事业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做出规定。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37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