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知识产权的分割?
律师解答
当婚前完成智力成果创作,比如一项发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转让或投入市场,而在婚后投入市场。对这种情况,我们也通常认为原则上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知识产权的经济利益在婚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才取得的,且另一方对经济利益的取得付出劳动的,可分给适当的财产。
最高法院对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规定为归一方所有,同时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二、如何分割离婚后双方的知识产权?
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后双方的知识产权不分割,因为知识产权依法属于个人所有,是不能分割的,但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可以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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